鹰潭2名党员干部被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

鹰潭2名党员干部被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近日,鹰潭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鹰潭市教学研究室原主任黄希亮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市教学研究室经时任室主任黄希亮同意,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2.48万元,其中黄希亮个人领取0.18万元。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室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13次、工作日违规中餐用酒1次,违规公款购买茶叶等礼品送礼,共计0.26万元。2020年4月,黄希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有违纪款已上交。

余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主任科员、车管所所长罗荣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019年春节前夕,罗荣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价值人民币共0.52万元。罗荣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罗荣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一”假期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抓住关键节点,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突出问题,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来源:鹰潭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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