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45 證券簡稱:華林證券 公告編號:2020-031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編制了《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詳細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12月4日《關於核准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2010號)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27,000萬股,並於2019年1月1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3.62元,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77,400,000.00元,扣除股票發行費用人民幣56,572,598.74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920,827,401.26元。上述資金已於2019年1月14日到位。公司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已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了安永華明(2019)驗字第61169786_B01號《驗資報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淨額(本金)920,827,401.26元已經使用完畢,募集資金專戶尚有餘額358,291.16元,為募集資金存放期間產生的利息。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修訂
2016年8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募集資金的使用、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的議案》,進一步規範了募集資金使用的分級審批權限、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措施等。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根據《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分別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薩金珠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行5家銀行開設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僅用於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在銀行專戶的餘額為人民幣358,291.16元。餘額明細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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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方監管情況
公司於2019年1月23日分別與上述銀行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簽訂工作,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得到了有效履行。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920,827,401.26 元。公司嚴格按照招股說明書中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使用募集資金,具體情況見本報告附表:《2019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資金置換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情況。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
(五)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無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發生變更的情況,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存放、使用募集資金,並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對相關信息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管理違規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兩次以上融資且當年分別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情況
特此公告。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
2019 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金額:人民幣元
注:附表中“募集資金總額”為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