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普法之取证】侯律师作为消费者自我维权第一步!

在2020年“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侯律师遇到了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话说,侯律师以前在银川鼓楼步行街“美食多餐饮广场”充值一张会员消费卡,其中包含“卡费”(十元还是五元卡费侯律师记不太清楚了),但是该会员消费卡背后明确注明“此卡内含伍元可退押金”。

2020年5月5日下午,侯律师携此卡到银川鼓楼步行街“美食多餐饮广场”柜台处查询此卡信息,柜员告知内含一元消费金额,随后侯律师决定将该一元和五元会员消费卡押金总计六元一并退回,但经过多次要求,柜员明确告知侯律师:“该卡一办,不会有任何押金的退回,因为在这里吃饭是享受折扣优惠的”。

【实战普法之取证】侯律师作为消费者自我维权第一步!

侯律师经过多次沟通未果,怎么办!怎么才能要回押金呢?

【实战普法之取证】侯律师作为消费者自我维权第一步!

启动维权第一步!取证,侯律师录制现场拒退押金的过程,同时拍摄悬挂在公共区域的经营银川新华街“美食多餐饮广场”的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

【实践普法时间】

为什么要这么做?大家要知道,我们遇到了“事儿”,第一步就是要做到把侵权过程进行记录,同时查明侵权主体,为了日后依法维权做铺垫。

【实战普法之取证】侯律师作为消费者自我维权第一步!

欲知后续维权第二步!请关注本公众号下期发布进展,侯律师会继续维权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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