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的朋友注意啦!羅平臘山街道暫停建房審批,禁止新增違建,違建一律拆除

中共羅平縣臘山街道工作委員會羅平縣人民政府臘山街道辦事處關於堅決整治鄉村違法違規無序建房的公告

各位農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雲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曲靖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為認真貫徹《中共羅平縣委 羅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整治鄉村違法違規無序建房的通知》(羅發〔2020〕13號)和《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羅平縣開展自然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羅政辦通〔2020〕1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協調城鄉空間佈局,加強鄉村建設規劃管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堅決整治鄉村違法違規建房,遏制無序亂建行為,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杜絕佔用空間規劃“紅線”、未批先建、侵佔基本農田等違法建設行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堅決杜絕新增鄉村違法違規無序建房。即日起,未制定村莊建設規劃的一律暫停建房審批,待村莊規劃制定後,方能進行審批;未經合法合規審批,一律禁止進行建設;凡是新增的違法違規建房,一律依法拆除。

二、對未經批准佔用的耕地,特別是佔用基本農田搞建設的經營性用地和違反“一戶一宅”原則的農村居民住宅,以及在公路沿線、風景名勝區、重點區域新建、搭建的違法建築一律實行拆除復墾。

三、對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和城鄉規劃、擅自在城市規劃區主要街(巷)道邊和侵佔縣鄉村公路、道路、消防通道、廣場、公告綠地搞建設的一律拆除,責令違法違規當事人恢復土地原貌。

四、對正在建設的鄉村建房,由各村(居)委會逐一清查核實,分類處置,對土地、規劃等審批手續完善的,必須按審批面積和內容進行建設,屬於違法違規建房的,堅決停止,依法依規處置。

五、對未經批准佔用耕地但符合“一戶一宅”原則和審批條件的農村居民建住宅,壩區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山區超過150平方米的,拆除復墾超面積部分,保留部分責令其補辦手續。

六、對未經批准佔用耕地進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村內活動場所、文體娛樂設施、機關團體用地、扶貧領域和工業園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民生項目用地的,責令相關單位或責任人補辦用地手續。

特此公告

中共羅平縣臘山街道工作委員會

羅平縣人民政府臘山街道辦事處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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