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前妻暫時幫著照看小孩好,還是自己完完全全照顧好呢?

我是你大爺的大爺6


哪兒有那麼多好壞啊!她是孩子的親生媽媽,除非她從行為、觀念、經濟上不能適應媽媽這個角色。

兩邊帶孩子,只要不會出現說對方壞話,不會把離婚原因歸結為孩子,這類情形就沒問題。


37度暖爸


離了婚孩子是最無辜的受害者,從描述中可以知道,父母復婚是沒有可能性了,但孩子尚小,必須有一個適應的時間段。

我認為先讓孩子,給母親先照顧一段時間,從而再慢慢逐步,讓孩子離開母親,或者改判給母親,總之讓孩子受傷害程度,降之最低點為好,也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希望做父母的,應該為孩子多作一點考慮。


靠山4


您好,我是 ,針對您這個情況,我談幾點自己的看法。

這裡我就不說什麼為了孩子不要你們離婚的話了,既然你們決定的事情我也尊重你們的決定,雖然這樣對孩子成長真的不好。

按照法律來說

1.首先,孩子不滿18週歲,離婚的其中一方如果有人放棄孩子監護權,那麼就很容易明確了。但是離婚雙方都爭取監護權的話,要看哪dao方的經濟實力,也就是撫養孩子的能力誰大,當然也要看哪方對孩子的關愛度高,反正一般來講是誰的經濟能力好一點最有可能擁有孩子監護權。

2.其次,孩子如果上了18歲的,孩子可以自己選擇,法院會遵照孩子做出的選擇。

3.最後,孩子如果還在哺乳期的話,肯定歸媽媽先撫養。

其實孩子不論判給誰,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也要每月提供生活費給孩子。離婚對孩子是最不好的一件事情。雖然你們也是沒辦法的事情,造成這種情況我也是理解你的。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怎麼做

我覺得還是隻由一方來完完全全的照顧的比較好,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自己完完全全來照顧孩子,前妻可以隨時來看望孩子我都很歡迎,其次想著前妻自己帶著孩子肯定壓力也很大,沒必要讓她一個人來承擔,既然都已經決定離婚了,還是沒必要兩個人鬧得老死不相往來吧,給對方都留下一點美好的一面吧。有時間都互相陪伴下孩子,關愛下孩子,等孩子長大的時候,相信也不會對你們有怨恨的,會理解你們的。

我是 ,也是一對雙胞胎的奶爸,關注我,為您分享更多實用育兒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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