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近几年,随着社交媒体发展, QQ、微信等社交账号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变成了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总有陌生人时不时地添加你为微信好友,而且验证消息显示的还是“对方通过通讯录添加”或者“对方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

除此之外,还有备注是同学、朋友的,而且大部分都是美女哦。

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当你正刷着朋友圈,看着新闻,聊着天

突然有个不认识的“美女”加你好友?

通过验证后,

她开始对你嘘寒问暖,吐露心声……

你暗自窃喜

难道是桃花运来了?

这时,千万不要放松警惕!信了,你可能就上当了!

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陈先生是个普通上班族,每天下班也没有其他业余爱好,就窝在家里刷刷朋友圈,看看新闻,打打游戏,一开始,有人加好友,验证消息显示的还是“对方通过通讯录添加”,陈先生心想,难道是以前的朋友,头像还是个美女,出于好奇,通过了验证。

对方马上发来消息,说是看到通讯录好友推荐,以为是熟人就添加了,结果是存错了朋友号码,还马上道歉,态度诚恳,陈先生也就没有在意。

陈先生了解到,对方姓路,刚刚大学毕业,是杭州一个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平时就在杭州上班,假期还会到云南支教。

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他们偶尔还会聊上几句,一来二去,两人熟悉了起来,对方还主动关心陈先生,得知他感冒了还会嘘寒问暖,有一次知道了他因为被领导批评不开心,还发了个小红包来安慰他。

有一天,对方给他发信息,说是问他能不能给她发个红包,她想给学生买点学习用具,最近她们培训机构效益不好,工资也没发,但之前已经约好了要去支教,也不用太多,四五百就行,陈先生心想,贫困山区的孩子也不容易,就当是献爱心了,也就爽快的答应了发给了对方五百元。

哪成想,才过了两天,陈先生本想关心一下对方的支教情况,发过去消息时,发现对方已经将他拉黑,陈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

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被骗了五百元,只有对方微信,现在微信也拉黑了,自己也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没有其他的证据,陈先生也就没有报警,吃了哑巴亏。

直到最近有一起案件引起警方重视,有一伙人在黑龙江,通过微信聊天平台,冒充云南支教女教师,利用微信虚构“给贫困山区学生买东西”的理由索要红包,骗取钱财。骗取了包括陈先生在内两百多名受害者钱财二十多万元。

陈先生才知道,自己只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早知道就应该早报警,也不至于这么多人被骗。

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遇陌生人加微信?要小心

温馨提醒:如果在交友过程中遇到:通讯录加好友,称自己为支教教师,发红包等相似套路,都得长个心眼了!

最重要的是,凡是遇到对方要求打款、汇钱等情况,都要提高警惕,更要谨防受骗。

这些诈骗手法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趁机“要钱”, 建议大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QQ、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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