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居老人被慘死家中,童言無忌竟成破案關鍵
2018年11月7日上午,四川省廣安市嶽池縣蔡家溝村的獨居老人蔣某被前來找他的村民發現死在自家的堂屋中,村民立刻報警。
刑警隊的隊員們很快到達現場,經法醫鑑定,確認蔣某的身上有顱底骨折、胸骨骨折、肋骨骨折等損傷,口腔和鼻腔內有大量黑色灰漿,死亡原因是頭、胸、腹多器官損傷合併氣道堵塞性窒息死亡,確係他殺,死亡時間已經超過24小時。
蔣某是個七十多歲的五保戶,年輕時當過石匠,後來出了事故,右腿被砸斷。因為身有殘疾,蔣某收入很低,獨居在家。警方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蔣某脾氣好、為人謙讓,沒有與其他村民有什麼大仇怨。
不是為了錢財,也不是為了仇怨,兇手的殺人動機一時間讓警方理不清頭緒。就在這時,走訪中,一個孩子提供了一條重要信息。
這個孩子在上初中,每天和同學從學校放學回家都會抄近路經過蔣某家。就在屍體被發現前一天,孩子的叔叔王某突然給了孩子一個警告,叫他不要走平時的那條路,因為蔣某已經死了。
這個在屍體被發現前就知道蔣某死去的王某,成為案件重要的嫌疑人。
2. 滿口“命理”拒不認罪,殺人原因竟為“改命”
警方開始對王某進行問詢。然而王某張口閉口都是在講命理,但凡警方提到任何與案件相關的事,他就閉口不談;一旦警方提到尖銳的問題,他就會對辦案人員進行侮辱謾罵。如何攻克王某的心理防線,成為擺在警方面前的一道棘手的難題。
民警想到另一條思路:用王某最痴迷的迷信思想打開突破口。
警方在網上搜索到一些命理方面的知識,與王某攀談相關的內容。在自己熟悉的話題領域內,王某漸漸放鬆了心理防線,同時也在警方引導中漸漸產生了對蔣某死亡結果的恐懼。終於,他對自己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親口承認蔣某是他殺死的。
王某與蔣某雖然住得近,但兩人年齡相差30歲,平時交集不多,也沒有任何糾紛與結仇怨,為何王某要動手殺人?
王某給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答案:命理相剋。
王某十分迷信命理,家中有許多宣揚封建迷信的命理書。
通過計算兩人的出生日期,王某自己是所謂的“水命”,而鄰居蔣某則是“火命”,而且是最強的“天火”,水火相剋,自己多年來一直生活不順全是拜蔣某所賜,必須要殺死蔣某自己才能過上好日子。
為了順利殺死蔣某,王某還特意推算了符合“天意”的殺人時間。
王某從11月初開始就研究天氣預報,確定了11月6日凌晨會下大雨,定下了殺死蔣某的時間。
案發當天夜裡,他提著木棒潛入蔣某家中,先用木棒把蔣某打得奄奄一息,之後再用柴灰和著水糊在了蔣某的臉上。
就這樣,王某殘忍地將一個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的老人置於了死地。
3. 好逸惡勞生活窘迫,歸咎“命運”拿起屠刀
王某於1973年生於蔡家溝村的一個貧困家庭,小學只讀過一兩年就輟學了。
20歲時,王某跟隨親戚外出打工,當時的薪資對於他來說算是相對豐厚的。但他好逸惡勞,總是請假休息,並不認真工作,很快地,老闆就將他辭退了。
因為懶惰和不願接受老闆的約束,王某打工一直處於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狀態,他的經濟狀況不好,媳婦也娶不到。而王某和他的家人則將一切原因歸咎於“命不好”。
在王某20歲左右時,他的父親找了一名算命先生給王某算命,先生說他的財運和姻緣都不好。王某對此深信不疑,從不想著要努力工作改善自身條件,而是認為婚姻全是靠緣分。
不僅如此,王某還對所謂“命運”有一套篤定的理論,認為所有生活條件好的、娶到漂亮媳婦的、當上老闆的人都是因為“命好”,他們有“貴人”相助,不會遇到“小人”,也不會被欺騙。而人的“命運”是無法改變的,人之所以犯罪就是因為“命不好。”
之後,王某就不再願意外出打工,開始每日在家中研究“命理知識”,特別對“水命”和“火命”進行了深入研究。
在王某的推算下,他得出的研究結果是自己生活得不如意都是鄰居蔣某造成的,是他“克”了自己,只有蔣某死了,自己才能過上好日子。終於,王某出手殺死了蔣某。
他本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卻沒想到警方很快就破案。
然而即便被捕歸案,王某還認為警方能抓到他也是“天意”所至,因為那天恰巧“抓人日子好”。
說道:
劉佳寧:好逸惡勞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他們都認為努力工作和提升自我能力是很辛苦、很疲憊的事,努力過也未必會得到相應的收穫。所以,他們都會告訴自己:命運是我控制不了的事。在這個核心理念之下,人就會容易去尋找一個所謂“神秘力量”來給自己做合理的解釋,將自己不正確的行為正確化。比如“我不願意工作不是因為我懶惰,而是因為我命不好。”這就是王某走上迷信道路背後的心理原因。
張越:“迷信”這個詞本身包含著兩個含義:“信”代表著“相信”和“信仰”,是一種精神力量,可以給人以極大的鼓勵,在生活中這種力量很重要。但這個“迷”字,代表的卻是“迷迷瞪瞪”和“糊里糊塗”。如果一個人的信仰是建立在沒有理智、科學判斷的基礎上,盲目地去相信,原本應該給人以鼓勵的信仰的力量,將會反過來將人心吞噬。
編審/李文娟
策劃/周紀文
編輯/劉詩洋
記者/劉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