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在深圳已被禁止食用,違反最高處20倍處罰。如何看待利與弊

大家都注意到了廣東禁止野生動物的規定了嗎?其中貓,狗已列為禁止食用。

深圳市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正式施行將自2020年5月1日起。 《條例》將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納入禁食範圍。並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可以吃,但貓和狗作為人類的朋友,已被列為禁止食用。違反最高處20 倍處罰。

你對狗禁止食用,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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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吃狗人士完全贊同,狗作為人類朋友,為人類守護家園,忠厚老實,陪伴著人類幾千年,拿去屠殺食用非常殘忍,禁止食用以後就沒有偷狗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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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有人為人,不合理,吃狗肉有些地方還有吃狗肉這個傳統,而且狗肉還有某種功效。且禁止食用後,流浪狗數量就會增多,也不安全。而且也不利於社會環境。越來越難管理!也會導致一些養狗的養殖戶無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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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深圳白石洲那邊還是有很多家店在出售狗肉,買的人也比較多。甚至某些餐廳還有狗肉煲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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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貴陽郊區天河潭風景區邊上,有個歷史文化小村——鎮山村,這個小村初建於明代,有著圍牆,城門


你是怎麼看待的禁止食用狗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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