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名“刷單客”被騙62萬元——警惕你的微信群

來源:中國青年報


80多名“刷單客”被騙62萬元——警惕你的微信群

今天看到標題“80多名“刷單客”被騙62萬元”,實在感到職場、生活詐騙無處不在~

你的微信群裡,是不是也有這樣宣傳刷單掙錢的,你是否有牙癢癢的想嘗試一下,記住,別掉入陷阱~

下面來看看來自官網的報道:

來源:中國青年報

今年24歲的淘寶店主吳傑(化名)沒想到自己的“刷單窟窿”會越來越大。從2019年10月開始,他就在微信放單群裡發佈“刷單廣告”,承諾每單返現1%。

“刷客”們紛紛按照要求下單、付款、確認收貨、打上好評,再和吳傑聯繫返款時,卻不斷地被拖延,最後被拉黑、踢出群聊。“刷客”們最終只得選擇報警。

蘇州警方調查發現,此案發生在2019年10月到11月間,被騙“刷客”分佈在全國各地,共有80多人,被騙金額從4000多元到1萬多元不等,總計金額超過62萬元。

2019年11月13日,蘇州市吳中區胥口派出所將犯罪嫌疑人吳傑抓捕歸案。今年2月19日,該案被移送至吳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3月20日,吳中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目前法院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刷客”盯著佣金,他盯著“刷客”的本金

去年10月,吳傑使用“玉女掌門人”的微信暱稱,開始在“靠譜貓貓”“包賺包富”等微信放單群裡發佈“刷單廣告”:“有空幫我家店裡的寶貝拍銷量嗎?每單返現1%,讓你足不出戶就能日賺百元!”

廣告一經發布,響應者雲集,相當數量的“刷客”添加了吳傑微信。吳傑告訴“刷客”,不管拍多少貨,統統返1%的佣金,多拍多得。

現實中,“刷客”已成為一種職業,他們接這種單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早已駕輕就熟,“很多店都刷單的,這家還有一個皇冠,靠譜!”

於是,他們按照吳傑給出的“刷單規矩”,拍下衣服,然後靜待佣金。過了一段時間,“刷客”們按照要求確認收貨、打上好評,在聯繫返款時卻不斷地被拖延,“別慌,挨個處理”“放心,我要真跑,就不理你了”,“玉女掌門人”各種敷衍,此後卻再也不回覆了,甚至將“刷客”拉黑、踢出群聊。這時“刷客”們才發覺被騙。

接到報警的蘇州警方調查發現,2019年10月,吳傑已負債累累:網貸欠款11萬元、信用卡欠款7萬元、銀行貸款2萬元,還欠親戚10萬元。

靠刷單活著的店鋪

2014年,高中還沒畢業的吳傑便從河南老家來到蘇州闖蕩,端過盤子、賣過咖啡、搬過磚。一心“要讓家人過上好日子”的吳傑當年4月開了第一家淘寶店鋪“女神的嫁衣”,主營婚紗禮服。剛開始,店鋪生意還不錯。2015年4月,“女神的嫁衣”因存在大量刷單行為被淘寶官方封號。

對此,吳傑有“不得已”的苦衷:“剛開始做電商,店鋪沒有知名度、沒有高評分、沒有回頭客,誰來買你的東西啊?”正因為刷單,店鋪才能有更好的銷售量。當時,已經有相當數量的“職業刷單人”“職業刷單組織者”,商家、組織者和“刷客”共同組成了一個“地下黑產”。吳傑加入了很多“放單群”“刷單群”,在群裡隨便發個消息,就有很多人主動聯繫,根本不愁找不到“刷客”。

“刷單”有一套相對固定的流程:“刷客”在店裡下單並支付後,店家會發出一些不值錢的小東西或者製造假髮貨單據,“刷客”下單幾天後“確認收貨”,並打上好評,店家便會將實際支付的貨款連同1%的返點一起打回原支付賬戶。

於是,店家賺到了客流量、銷量和高質量評價,“刷客”賺到了佣金。

2015年年底,吳傑重操舊業,買下一個別人的店鋪,取名“明媚旗袍館”,並定下新的“刷單規矩”,以逃避平臺的“追查”。就這樣,吳傑的店鋪不斷地刷幾百元的小單,以提高店鋪評價和知名度。此間,他還用妻子的名義又註冊了一家淘寶店“衣人香”。那段時間,吳傑每天能賣出幾十件旗袍,每個月都能賺一兩萬元。

但平臺官方對刷單行為的查處力度也越來越大。2019年7月,吳傑店鋪的商品接連被屏蔽,無奈之下,他不得不一邊推出新品,一邊加大刷單量,但大量刷單成本讓他不賺反虧。當他看到賬戶裡“憑空”多出來的60多萬元刷單款,便想據為己有。

“刷客”為何接連被騙

蘇州吳中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譚秀萍在審查案件時發現,“我在家帶小孩”“我在家一直沒上班”“我空閒時間還蠻多的”等話語,頻頻出現在被害人的筆錄中,刷單人大都希望通過這個“足不出戶的輕鬆工作”賺點錢。刷單隻要像平時網購一樣下單、付款,再確認收貨,便能“日入百元”。

82名受害人中有很多學生和家庭主婦,女性佔比83.5%,80後佔比84.1%。大多數人是老“刷客”,甚至是職業刷單人,收入全靠刷單。

譚秀萍表示,刷單已形成“商家、掮客、刷客”上中下游黑色產業鏈,部分“刷客”因長期從“組織者”那裡接單賺取佣金而放鬆警惕。不少“職業刷單者”在被騙之前,每個月能賺幾千元,壓根兒沒想過會受騙。

譚秀萍指出,網上“刷客”風險遠超一般。第一,刷單需要墊資,可能刷了幾十筆都賺到了佣金,但只要一次不慎被騙,就會血本無歸;第二,刷單被騙並非小概率事件,更多的被害人因被騙金額小並未報案,此類人群的基數可能相當龐大;第三,“刷客”如果明知涉及虛假宣傳還主動參與刷單,可能被視為共同侵權,並對消費者的損失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據瞭解,2017年以前,打擊刷單主要靠行政手段,一般罰款、封店了事。但在2017年6月20日,全國第一起“刷單入刑”案在杭州餘杭區法院公開宣判,刷單組織者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2018年出臺的新反不當競爭法也明確規定了對“刷單”的處罰。

“刷單不僅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欺詐消費者,而且違背了道德、破壞了市場秩序。”譚秀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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