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桂林交警开出行人违法上高速处罚第1单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交通安全常识,但是仍有不少行人心存侥幸,违法上高速。2020年4月18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巡逻途中制止了一起行人违法上高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开出了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来行人违法上高速处罚“第一单”,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动真格!桂林交警开出行人违法上高速处罚第1单

4月18日早晨6时许,高速一大队在G72泉南高速全兴路段巡逻至998公里处时(桂林往湖南方向),发现一名行人在高速上行走,过往车辆在其身边飞驰而过也无动于衷,巡逻民警立即拉响警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避让,同时将警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把行人带至路肩了解情况。

动真格!桂林交警开出行人违法上高速处罚第1单

经过询问得知,该男子名叫刘某荣,今年57岁,是该段高速公路附近村庄的村民,因贪图方便绕行才上的高速,当时正在往全州西收费站走下高速。民警立即用警车将其带离了高速。

动真格!桂林交警开出行人违法上高速处罚第1单


据刘某荣交代,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为了走捷径而上高速公路,因为走高速公路方便,而且路途更近。听了刘某荣的解释,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告知高速公路是禁止行人进入的,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解释给刘某荣听。刘某荣听后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及危险后果,并承诺今后再也不会走进高速公路上。


最后,在大队巡逻中队队部内,根据法律规定高速交警对刘某荣违法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今年桂林高速交警开展高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处罚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第一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