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
01
張韶涵是大眾非常熟悉的一位歌手。
其中《隱形的翅膀》《淋雨一直走》《遺失的美好》都是傳唱度極高的作品。
有人說,每個人的青春裡都有一首張韶涵。
近日,卻有媒體爆出張韶涵陷入了合約糾紛,被經紀公司青田及福茂唱片以違約為由訴請法院求償。
臺北地院認定她終止經紀約並無違法,沒想到,高院卻改判她還須賠償福茂唱片為她支出的服裝造型費用63萬元(約人民幣15萬元)。
經最高法院廢棄,更一審改判她須賠償409萬元(約人民幣98萬元)、賠償青田4萬元(約人民幣9600元),可上訴。
對此,張韶涵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下發聲:
“權利不是別人施捨的,是靠自己爭取
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
不少網友都紛紛留言表示支持張韶涵維權!
細數她人生的前三十幾年,命運對她既有賞識,卻也一直風波不斷,稱得上是“美強慘”。
但在自己的前半生裡,張韶涵都是一如既往的“槓”。
正如她自己曾經在節目中說的那樣:
“我不僅天生勵志,我還天生要強!”
02
聽張韶涵的歌,總是給人一種希望、溫暖與堅定的感覺。
這和她本人的經歷是分不開的。
1982年,張韶涵出生在中國臺灣省桃園縣一個普通家庭。
少女時期張韶涵,因為一雙大眼睛,經常被人叫做“電眼娃娃”。
可美好的生活並沒有持續多久,15歲那年,張韶涵便因父親生意失敗,後又因心臟病不能正常工作,而過早的揹負起了生活的艱辛。
在本該做夢的年紀裡,就開始打工補貼家用,端盤子、洗車、酒吧駐唱......因為喜歡唱歌,她去參加了各種歌唱比賽。
別看張韶涵個子小小的,又很瘦弱,可她一張口,就會讓人忍不住驚異。
她纖瘦的外表下,居然隱藏著這麼極具感染力和爆發力的嗓音。
因緣巧合下,張韶涵還簽約了經紀公司。
2006年,一首《隱形的翅膀》火了,這個瘦小的女孩以清澈明亮的歌聲紅遍全國。
可就在她事業爆紅的時候,命運卻和張韶涵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
遺傳性的心臟病,讓她不得不停下所有的工作前往美國治療。
即便如此,命運卻沒有放過她。
03
每天在死亡線上掙扎的張韶涵,卻迎來了一個晴天霹靂。
她的母親擔心她沒有辦法再賺錢,非但沒有在她最困難的時候陪在身邊,反而將她出道多年積攢的2100萬全部偷偷轉走,還厚顏無恥地要求她讓出豪宅。
不難想象,那個時候的張韶涵會是怎樣的心情。
為了讓自己站在道德制高點,張韶涵的母親還不惜抹黑女兒。
向媒體編造她吸毒、酗酒、出櫃、毆打父母的黑料。
誰會懷疑一位母親的話呢?
於是一時間,張韶涵被輿論推到了風口浪尖,一度被公司“雪藏”。
換成別人,也許早就崩潰了。
張韶涵很快收拾好心情,哪怕身在低谷,依然沒有自暴自棄,反而勤學苦練,打磨自己的唱歌技巧。
有心人,天不負。
張韶涵又靠自己“殺”了回來。
眼看著她在《我是歌手》中重新翻紅,但她的親人又像是聞著血味的螞蝗一樣蜂擁而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終究是為了錢。
畢竟,從15歲那年,張韶涵在這個家裡所扮演的角色,僅僅就是“搖錢樹”而已。
可笑張韶涵的舅舅還恬不知恥地說:
“我要她在爸爸媽媽面前跪下來,磕頭認錯!”
幸好她的弟弟妹妹一直相信她,始終陪在她的身邊。
給予了她為數不多的溫暖。
04
生活就是這樣,關關難過,還得關關過。
幸好,萬物生而有翼,而且無人可以折斷它。
正如張韶涵在《吐槽大會》中所說:
“無論是事業,還是家庭,我都經歷過很多風風雨雨。
有一句話叫感激傷害你的人,因為她讓你變得更強。
但我只想說,傷害就是傷害,沒有這些傷害,我也會變得更強,因為我不僅天生勵志,我還天生要強。”
在很多人眼裡,張韶涵是不幸的。
但幸運的是,張韶涵沒有沉浸在原生家庭帶給她的傷害,而是選擇做自己的太陽,溫暖和照亮自己。
甚至她還一度嘗試想和母親和解。
在一次節目中,主持人問她有沒有嘗試過和媽媽和解。
一向敢說敢做的她瞬間就沉默了,強忍著沒有讓眼淚掉下來,努力擠出微笑,表示自己“其實有”。
在她看來,即使親生父母如此做派,她也覺得這無非就是一場噩夢,醒過來就好了,“也許再隔一天,我就原諒了呢”。
即便如此,過去的傷痕不是那麼容易平復的。
希望,未來的路,她不用再淋雨一直走。
往後的她,可以“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