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从湖北返回未报备登记,山东一男子被处罚

4月22日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对王某自湖北返回周村

未按要求向社区报备登记一事

进行通报

警 方 通 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我区连续推出严格管控措施,广大离鄂入周返周人员主动配合,积极落实防控规定要求,疫情防输入反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个别人员拒不执行防控措施,存在疫情传播扩散的潜在风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20日,我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居民王某自鄂返周后,未按要求如实向社区进行报备登记。在深入调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王某予以治安处罚。

健康安全大环境不容半点闪失,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居民朋友:按照周村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自鄂入周返周人员(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要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姓名、入周时间、交通方式、

将康状况、电话号码等)。对不如实申报登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全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我区疫情防控规定,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同心协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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