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35 證券簡稱:英力特 公告編號:20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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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無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的召開情況
2.召開地點: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河濱工業園鋼電路公司四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張華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寧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1人,代表股份160,966,552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3.1089%。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157,034,62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1.8116%。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3,931,93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2973%。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0人,代表股份5,643,86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8621%。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1,711,93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5648%。
2.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
除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外,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公司聘請的北京德恆(銀川)律師事務所出席了會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前述出席人員具有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主體資格。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60,944,052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621,36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6013%;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3987%。
2.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60,944,052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對22,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4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621,36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6013%;反對22,5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398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4.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60,944,052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40%。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6.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60,624,58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876%;反對319,46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985%;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301,9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3.9409%;反對319,46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5.6604%;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3987%。
7.審議通過了《關於補充預計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431,83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6.2432%;反對189,531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3.3582%;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987%。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431,83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6.2432%;反對189,531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3582%;棄權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2,5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3987%。
審議該議案時,公司控股股東股東國電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5,322,687股,因關聯關係,迴避了表決。
8.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2020年與國電財務有限公司關聯存貸款等金融業務的議案》;
9.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聘任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三、獨立董事述職
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獨立董事對其2019年度工作進行了述職,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3月31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的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德恆(銀川)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周文靜、李曉紅
3.結論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資格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寧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