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新一轮对外开放机遇 南阳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措施

龙腾南阳讯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新一轮对外开放机遇,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措施。

鼓励支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年缴纳地方级税收达5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进行奖励。

鼓励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产业新业态。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除涉及前置审批或企业名称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不再实行企业名称核准制度,试行企业自主申报,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的名称与企业登记一并申请办理,允许国民经济行业以外的新业态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允许新经济主体利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解决“住所”登记问题。放宽经营范围限制,鼓励新经济主体跨界融合发展。

对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新经济企业,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的新经济企业,经科技、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研发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销售收入高于2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新经济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贴比例。

加强财税支持、强化用地保障

设立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统筹用于全市外经贸发展奖励补助。2020年度安排10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市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适度扩大。

恢复设立市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统筹用于扶持奖励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强投资促进活动、鼓励社会化专业化招商等。2020年度安排5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市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适度扩大。

设立南阳市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一事一议,用于支持奖励商贸、物流重点企业(项目)发展。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新上重大项目,自纳税年度起三年内,对地方税收年贡献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予以贡献值50%的奖励;地方税收年贡献值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予以贡献值60%的奖励;地方税收年贡献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予以贡献值70%的奖励。

对引进的重大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五年内按其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不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五年内按其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补贴名额不超过5人。

规范涉企收费、加强招商奖励

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予以公开;对列入政府收费管理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最低限额收取;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打破行业垄断,鼓励中介机构依法竞争发展。减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鼓励以市场竞争促进中介机构优化服务、降低收费。外来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严禁职能部门指定中介公司。

建立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对引荐符合我市鼓励发展方向的传统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引荐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及自然人除外),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及纳税额给予一定的奖励:引进工业类项目到位资本金每5000万元给予引荐人1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的、承诺10年内不迁离南阳、在南阳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经认定后,按其开业后第一个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20%给予引荐人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直通车机制,“一对一”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全力为重点企业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壮大。

鼓励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和区域评估试点,破解审批耗时长、环节多、材料繁等问题。各级政府要不折不扣执行签订的招商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兑现合同承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毁约。对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导致已签约合同无法实施的,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予以修改调整,不得单方停止执行合同。

全媒体记者 刘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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