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我的小学生活

北京第一实验小学

李银河:我的小学生活


七足岁那年,我才上小学​‍‌‍​‍‌‍‌‍​‍​‍‌‍​‍‌‍​‍​‍‌‍​‍‌​‍​‍​‍‌‍​‍​‍​‍‌‍‌‍‌‍‌‍​‍‌‍​‍​​‍​‍​‍​‍​‍​‍​‍‌‍​‍‌‍​‍‌‍‌‍‌‍​。学校坐落在虎坊桥附近,叫北京第一实验小学​‍‌‍​‍‌‍‌‍​‍​‍‌‍​‍‌‍​‍​‍‌‍​‍‌​‍​‍​‍‌‍​‍​‍​‍‌‍‌‍‌‍‌‍​‍‌‍​‍​​‍​‍​‍​‍​‍​‍​‍‌‍​‍‌‍​‍‌‍‌‍‌‍​。父母让我上这个学校是因为离家近——那时我家已经从东华门搬到了天桥,从平房搬进了楼房​‍‌‍​‍‌‍‌‍​‍​‍‌‍​‍‌‍​‍​‍‌‍​‍‌​‍​‍​‍‌‍​‍​‍​‍‌‍‌‍‌‍‌‍​‍‌‍​‍​​‍​‍​‍​‍​‍​‍​‍‌‍​‍‌‍​‍‌‍‌‍‌‍​。在1950 年代,人们心中一般都认为楼房比平房好, 因为楼房里有暖气,平房没有;楼房里有卫生间,平房没有。那是一座三层的小楼,层高比后来盖的楼房高很多,据说是出自苏联专家的设计或者是学的苏联。

我一开始去上学是坐一个带小房子的三轮车,就像现在大街上私自拉客的三轮车一样,只不过不是电动的,是人蹬的。小小的长方形车厢有两排座位,每排都挤了三四个孩子,那么小的空间就塞下了七八个孩子,那时候我们是多么小啊。长大些后,记得大约是从三年级开始,妈妈就给我买了学生月票,让我独自坐公车上学去了。我家到学校只有4 站路,先坐两站15 路,再坐两站14 路,就到了校门口。那个年代社会秩序井然,从没有人会想到孩子必须要大人接送否则会被人拐卖什么的,更不会出现绑票索钱的事故,因为新中国是当时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低的国家,基尼系数在0.2 左右,富人富不到哪里去,穷人也穷不到哪里去,怎么会有人想到去绑票呢?绑到也要不到钱,因为大家都没钱。有次我月票丢了,妈妈很生气,可是不久就接到信儿,有人捡到了, 那个年代真的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啊。

我的小学有个特点:它是民国时期留下来的老建筑,有尖尖的屋脊,有木制的楼梯和地板, 踩上去会吱吱作响,还有古色古香的回廊。因此好几个表现民国时期学校生活的影视作品都到我的小学去取外景,其中包括著名的《城南旧事》。印象中,那部小说的生活场景也是在城南虎坊桥一带,所以我的小学是电影外景的上上之选。

我们班有四十多个同学,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除了个别插班生,大家一起待了6 年。我看到过一个描写儿时友谊的电影的评论,其中有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说:人一生真正的朋友都是12 岁以前交到的。可能只有在天真无邪的年龄人们才能有仅仅出于好感的朋友,年长之后都会有其他因素掺入之意吧。我虽然没有从小学同学中交到什么终身的朋友,但是大家的关系是非常纯洁非常融洽的,五十多岁那年全班还聚会了一次,来了三十多人。虽然早已物是人非, 但是大家仍能有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

我从来都是好学生、乖孩子, 学习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件困难的事情。可能这点有遗传因素—— 我爸爸小时候上学也从来都是第一名。

我很少被人当作高干子弟, 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高干子弟。所以有一次我看到一篇相关的文章,把我称为高干子弟,心中着实纳闷。如果我也算高干子弟的话,中国的高干子弟就要从以千计改为以万计了,在我心中, 能不能算作高干子弟的标准是能不能仅靠祖荫存活于世,如果不能,还是要靠自己的劳作,就不能算。父母给我们兄弟姐妹4 人留下的遗产总共只有三四万块钱, 给我留下的房产只有40 平方米, 靠这点财产根本无法存活于世, 所以我觉得自己实在算不上什么高干子弟。

有一次,父亲的老同事李庄伯伯说过这么句话:咱们这种人到外地还算个人物,在北京就是用箩筐装的。我觉得他说的是句老实话。最可笑的是,比我们还小的一帮孩子凑在一起爱比谁的爸爸官儿大。到了“文革”的时候,大官小官都戴高帽游街,孩子们的攀比之心仍旧不减。有一天哥哥一个朋友到我家串门,他对我妈妈吹牛说:我爸爸的高帽上面还有穗儿呢,那谁谁他爸的就没有。为此,我们大家笑了很久,可以入选我家的典故册了。

我们班有几位高干子弟,虽然我父亲这样的行政十级在外地恐怕也要算高干了(过去有个约定俗成的说法,行政十三级以上就算高干),但是比起我们班上的那几位就完全算不上高。比如, 我们班同学里有谭震林的儿子谭晓光,有彭真的儿子傅亮;有平杰三的女儿平燕妮;有张霖之的儿子张景渝;有贾廷三的儿子贾小洪……小时候大家没有什么官阶大小的观念,都是好同学和小朋友。困难时期,同学中传出平燕妮用富强粉馒头喂小兔的事情, 大家都很气愤,她因此很长时间入不了少先队。她现在见到我还说:要不是你当初帮助我,我入不了少先队。我当时是少先队的中队长或者大队长。

我的小学和中学同学中都有一些真正的“高干子弟”,国家领导人那个级别的,他们有的时候会吹嘘自住在某个只有高干才能住,一般人住不进去的院子里, 或者自己到某个隐匿在小胡同里的外表不显眼但是一般人进不去的俱乐部去玩儿,我不得不承认, 小时候心里有点儿醋醋的,有点儿羡慕,有点儿嫉妒,但是也只是一闪而过,觉得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别人都进不去就很值得羡慕吗?一个人的坟墓别人还进不去呢,也值得羡慕吗? 可要说自己一点儿都不在意这些事情,也有点儿拔高自己了,比如, 家里安了电话,父母在暑假带我们兄妹去北戴河,我心里还是暗暗有点儿得意的,这在当时算一点点小小的特权。

到“文革”时,那几位高干子弟家里全都出了事,有被批斗的、被监禁的,有自杀的,最惨的一个同学,父亲被造反派活活打死了。我父亲虽然也被斗争了,但是没有那么惨烈,我心里原来有过的那点儿羡慕和嫉妒全都变成了同情。我记得那个父亲被打死的男孩叫张景渝,他父亲是煤炭部长张霖之,是“文革”初期第一位被打死的高干,听说周总理为此发了很大的火。张景渝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高高的,瘦瘦的,眼神清澈,心地单纯。他还是那么幼小稚嫩, 怎么承受父亲被人活活打死的惨痛呢?

也许正因为父母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位,我从小就下决心去寻觅自己独特的人生, 谁也不靠,就靠自己,就凭着自己的兴趣。我想经历美好的爱情,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最好自己的谋生手段恰恰同时又是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对于成功我都很少想。究竟什么叫成功呢?父母算是成功人士吗?所有的成功人士不是还都有比他们更成功的人吗?那么他们算不算成功呢?成功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五六年级时,大家都接近了青春期,一上体育课,总有两三个女生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她们究竟出什么问题了,我当时半懂不懂,若明若暗,只是觉得她们有点儿神神秘秘的样子。在三四年级,亲密无间的男女同学开始“分男女界限”,就是互相都不说话了,还有就是班里给许多同学“配了对儿”,谁谁跟谁谁是一对儿,谁谁跟谁谁又是一对儿。我因为一直有点儿正儿八经,又极度羞涩,所以我应当属于比较晚熟的类型。

1964 年,我们五年级,学校歌咏队要调一批人参加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的演出,我被挑上了​‍‌‍​‍‌‍‌‍​‍​‍‌‍​‍‌‍​‍​‍‌‍​‍‌​‍​‍​‍‌‍​‍​‍​‍‌‍‌‍‌‍‌‍​‍‌‍​‍​​‍​‍​‍​‍​‍​‍​‍‌‍​‍‌‍​‍‌‍‌‍‌‍​。演出地点是人民大会堂。大会堂第一条横向过道前的十几排座位都是我们这些伴唱的小学生,唱的是《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两个声部,我唱的是第一声部。当时觉得第二声部比较难唱,因为完全不成个调调儿, 只是为了配和声。但是,当两个声部合在一起时,当和声出来时,歌声突然变得无比动听,这奇妙的变化使我终生对音乐产生一种神秘的崇拜,只觉得它是天上才有, 世间所无的一种奇妙事物。

那段时间,只要一有演出, 我们就来到人民大会堂换装化妆, 然后坐在台下把《东方红》从头到尾看一遍,因为我们的歌在接近结尾处。所以,在看了不知多少遍之后,对于所有的章节都耳熟能详了,甚至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记得王昆唱的《工会歌》, 记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黄洋界上炮声隆》《敌军围困万千重, 我自岿然不动》《十送红军》《过雪山草地》《红军到陕北》《游击队之歌》《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百万雄师过大江》《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有一次,毛主席率众领导来看《东方红》,坐在走道后面那排的正中,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见到他,我们全都站起来拼命回头看,离他也就十几米远。

后来有一天,说是毛主席接见全体演员并合影。我们被带到一个大厅,估计是宴会厅,已经摆了一圈阶梯式的合影台,据说演员共三千多人,我们坐地下第一排,第二排站地下,从第三排往后站在阶梯台子上。等了一阵, 领导们来了。记得周总理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的原子弹爆炸成功了。全场欢声雷动,大人们全都激动极了,可是我当时一点儿也不知道原子弹是什么, 它的爆炸成功对于中国的意义是什么,只感觉是件天大的好事, 也被周围大人的狂热情绪所感染, 跟着鼓掌欢呼。那次合影后来每人发了一份,不是相纸,而是印在画报纸上,卷成一个直径一寸的纸卷,打开有一米长。我在其中找到了自己——别人都是正面相,我是侧面相,我正歪头往毛主席那边看呢。

事有凑巧,1965 年小升初的语文考试作文题目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我写的就是接受接见的事,结果这篇作文被登在了《中国少年报》上,成为那年的范文。这是我的文字第一次变为铅字,那年我13 岁。后来,为了这篇作文我还受到教育当局的召见。其中一个老师问起我父母的工作, 我回答说“他们是《人民日报》的”, 老师应声说道:“怪不得呢。”当时这话让我很吃惊,很费思量,不明白我的作文和父母的工作有什么关系,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关注或辅导过我写作文。长大了我才明白了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 原来父母的工作与写作有关呀。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生长的年代,出身的重要性渐渐显现。我们合唱团的孩子们大多数都被选入大型音乐史诗《东方红》的伴唱团,但是合唱团一个唱歌很好也长得很漂亮的女生却没有被选中去参加演出,大家议论纷纷, 据说是因为她“家庭出身不好”。从那时起,我们有了“家庭出身” 的概念,这对于我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来说是一个带着神秘色彩的概念。我们从那时开始接触社会的残酷和不公正。它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第一道阴影。

在1965 年前后, 社会上的政治气氛渐渐开始变得狂热起来, 大约是从学雷锋开始的。一开始只有雷锋一个时尚榜样,后来就多起来,王杰、欧阳海、麦贤德……大家全都从中具体感受到什么叫作“英雄辈出”,几乎每年都有新的英雄偶像被推出,有的是学习毛著的积极分子,也有救火救人牺牲的英模人物。记得那时候,小学生都到处跑着学雷锋。有一次,我们全班同学到西单商场学雷锋,呼啦啦去了帮半大孩子,商场方面也不知拿我们怎么办,结果有的同学被派去厨房打下手,洗菜切菜;有的去站柜台,帮助卖火烧、包子;还有的帮助商场卸货。听说傅亮他们几个男孩去帮人家从卡车上卸猪肉, 两个男孩抬着半扇猪,跌跌撞撞把人家的玻璃柜台都撞碎了,好心办了坏事。可是大家还是十分兴奋,觉得自己在大做好事,为社会奉献力量。

我记得当时对所有的事情都懵懵懂懂、半懂不懂的,可是非常认真,非常虔诚,对于那些革命的道理和号召都真诚响应,看雷锋日记也是极为认真的。当时的一个想法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在看了雷锋把所有的零花钱都节约下来寄给灾区和需要帮助的人之后,我想到:以后恐怕不能再吃冰棍了,可是奶油冰棍是多么好吃啊。北京当时市面上有3 种冰棍,奶油冰棍5 分钱,小豆冰棍3 分钱,红果冰棍3 分钱。后来出了一种鸳鸯冰棍,一毛五是两根奶油冰棍在底部连在一起,香甜无比,令人垂涎欲滴。我设想了一下,一辈子不能再吃冰棍是个啥感觉,能不能受得了?当时内心真是很矛盾很痛苦的,这应当是我此生遇到的第一个两难窘境。后来学雷锋的风潮过去了,我又能心安理得地吃冰棍了。

有一阵,社会上提倡思想改造,“斗私批修”,“狠批私字一闪念”,我们也是相当虔诚,相当较真的。我一直不爱吃菠菜的根儿, 受不了那股甜丝丝的味道。有一次,为了改造思想,就想着红军长征的时候饿极了吃皮带,那要比菠菜根儿难吃多了吧。这么想着,就捏着鼻子把菠菜根儿吃了下去。后来,记得我跟二姐乃云说起这件事,她狐疑地瞪着我说: “红军长征?”看来她觉得我是在编故事,根本不相信我会因为想到长征才咽下菠菜根儿的,可是那确确实实是我当时思想斗争的真实经历。由此可以看出我们这代人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氛围中长大的。我们的理想主义是极为真诚的,可惜后来这些理想主义的现实碰得粉碎。

(摘自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活过,爱过,写过:李银河自传》作者: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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