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4月17日,华熙生物发布《一封致消费者的公开函》,指责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部分淘宝店铺及微信朋友圈宣传时,提到“福瑞达就是华熙”、“华熙负责出钱,山东福瑞达负责出技术和产品”等相关措辞,误导广大消费者,并连用三个“毫无关系”予以澄清。

4月18日凌晨,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公开信》进行回应,但并未对其部分电商店铺、社交媒体的宣传内容作出正面解释。

经搜索后发现,淘宝上仍有部分山东福瑞达官方授权店铺在产品宣传中带有华熙生物相关内容。

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从玻尿酸行业来看,公开资料显示华熙生物占据全球最大的市场份额,且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技术优势,确实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在华熙生物创建早期,山东福瑞达曾经是其股东,但在完全剥离股权前仅占5.63%。有分析认为,山东福瑞达正是借助多年前与华熙生物的股权关系,在产品宣传中通过模糊概念,借助华熙生物的行业地位及知名度,以提高自身销量及影响力。

此次华熙生物公开“硬刚”的事件让山东福瑞达在宣传推广方面的问题暴露出来。事实上,通过检索及回顾山东福瑞达的宣传口径及推广物料,不难发现,其“忽悠”消费者的行径已非首次。

淘宝搜索显示,部分山东福瑞达授权店铺在产品推广中标注了“华熙”字样,还宣称“福瑞达是全世界最大的玻尿酸原料供应商,为多家知名护肤品牌厂商提供玻尿酸原料”。推广文字中存在不少“错别字”或用字母取代了护肤品品牌名称。

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上述内容存在两大疑点:1、通常大部分医药企业和顶级化妆品集团在采购上通常会与原料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山东福瑞达公开透露客户名称有违行业规则,且福瑞达在此前的宣传推广中从未称其为各大护肤品牌提供玻尿酸原料。山东福瑞达是否违反保密协议,或并非是其宣传中所列品牌的原料供应商让人疑惑。2、在电商平台上的推广文字中出现错别字、字母代替的情况,很明显是为了逃避淘宝等平台对于“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审核规则。

在这次事件中山东福瑞达发布的公开信以及其日常公司宣传和旗下品牌颐莲的推广中,曾多次称其创始人凌沛学为“中国玻尿酸之父”。

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但此前有媒体和行业资料报道,真正的“中国玻尿酸之父”应为凌沛学的导师——山东大学药学院教授张天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是张天民在国内首次通过鸡冠及脐带提取出玻尿酸,并率先研制出了中国第一款HA注射液,而中国玻尿酸行业在产品研发、应用领域的建树与成果也都源自于张天民的研究基础和指导。通过国家相关学术论文平台查询也可印证张天民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玻尿酸之父”。

山东福瑞达在宣传中显然扭曲了这一事实,将创始人导师的荣誉“移花接木”到了自己身上。

除此之外,山东福瑞达在其宣传中还存在部分“夸大事实”的成份。如在颐莲品牌推广中打出的“专研玻尿酸护肤37年”的品牌标签。根据颐莲官网,该品牌诞生于2003年,迄今为止只有17年的历史。

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所称“专研玻尿酸37年”是指其创始人凌沛学从1983年开始研究玻尿酸的个人经历。据山东大学官网,1983年凌沛学开始攻读硕士研究生。可见,山东福瑞达在宣传中不仅将创始人个人经历转嫁到企业及品牌之上,还把创始人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也夸大地列入企业研发历程。

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事实上,山东福瑞达在“宣传手段”上的花样早就被市场监管部门所注意。据天眼查显示,早在2015年、2017年,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就曾因“虚假宣传”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后多次被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华熙生物公开维权 山东福瑞达涉嫌“套路营销”曾多次被处罚

显然,山东福瑞达并未对之前的处罚反省及修正。

如今山东福瑞达对于宣传上的“套路”更为“驾轻就熟”,通过“自己组建、孵化、技术共同拥有”等词语来偷换概念也成为其多次使用的手法。

在山东福瑞达官网中显示,其利用自有知识产权先后组建了包括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天眼查显示,福瑞达医药集团只占博士伦福瑞达30%的股份,大股东是一家名为“中外科技有限公司”的香港企业,公司类别显示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美国博士伦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眼科保健公司,成立于1853年,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

之前小罐茶打着“大师作”的名号,大量投入电视广告,一时间名声响彻全国,但却陷入“收智商税”、“欺骗消费者”的舆论危机。可见,无论从国家监管还是社会舆论,对于企业“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行径都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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