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提起公诉

兴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由兴业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兴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某某。兴业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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