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贵州法院投票!2019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活动开始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自2015年起连续五年成功举办“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评选活动后,现正在举办“2019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活动,投票通道今日正式开启!

经过社会推荐和自行搜集,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评选出了30个候选案例,现向社会公布。最终的十大案例评选结果,将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两部分产生。

由贵州高院民三庭法官白帆承办的路灯外观设计案(29号)入围,请大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点击阅读原文,点击阅读原文......,重要的事说三遍,进入投票页面,为29号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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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公司与贵州力士达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二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757号民事判决书

案例简介

原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第200930109818.7号“灯(玉兰)”外观设计(以下简称818.7号专利)专利权人。其认为由被告贵州力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安装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某道路两侧的路灯侵犯了其前述专利权,对该安装情况进行公证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点评

本案中,原告对同类产品享有多个外观设计专利权,并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权利,被告则同样以原告的专利作为抗辩依据。本案的裁判有助于厘清同一权利人不同外观设计间的相互关系及在专利法上的意义,同时在比对中善用有效解释原则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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