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探索村级公共事务与经济事务分离工作

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出台文件,在全区推行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居)民委员会账务分离工作。

该区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根据村(居)委会主要负责村民自治和协助政府行政等公共事务工作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不同职能定位,确定不同的收支范围,实行分账管理。为全市探索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进一步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进行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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