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層高,將來房齡到了,老房子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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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我是土木工程碩士建聞君】為了節省土地資源,現代的住宅建築都是二三十層的高度。設計年限一般都是50年,那麼將來到時間了,誰來負責拆了重建呢?我覺得未來房子的趨勢是“以修代建”。

一、可能是開發商嗎?

無利不起早”是對商人的評價,拆二三十層的房子按照現在的情況來說,沒有什麼利潤。為什麼開發商喜歡拆老小區?我們知道老舊小區大多數都是樓梯房,不超過6層,拆完之後建二三十層的樓房。建築面積翻了四五倍,一個小區拆下來,按照一二線城市一萬及以上的房價,開發商可以掙多少錢可想而知。

拆二三十層的樓房,還建二三十層,沒有增加建築面積,對開發商來說自然是沒有什麼利潤。如果開發商建房,可能有這麼幾個方面的原因:

  • 1、相關部門的資金補貼。既然拆房子不掙錢,如果政府部門進行補貼。比如按照拆建的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補貼一萬,這樣算來和開發商開發後自己賣房差不多,有利潤自然有商人願意做。
  • 2、在其他方面掙錢。未來智能家居和智能物業是一個趨勢,開發商也可以通過房屋的裝修和小區的管理,掙取一定的利潤。比如,開發商拆完重建後,小區終生的物業管理權歸開發商所有,畢竟物業公司是一個長期的收益,如果有利潤的話,也是有開發商會做。

我認為開放商未來會不會拆了重建二三十層的房子,主要和當時的政策、利潤以及環境等因素相關。

二、以修代拆

我個人倒是認為未來的趨勢是:以修代建

住宅建築的設計年限是50年,並不是說到了50年就不能再住了,而是50年之內能保證房屋的健康。在房齡到期的時候,可以根據相關部門對房子的評估,評定該住宅建築是否可以繼續居住。比如,有這麼幾種結果:

  • 1、沒有問題,適合居住。經過相關部門的檢測,房子只是部分非承重牆出現裂縫,承重構件(柱、梁、牆)等沒有問題,那麼這個建築當然是可以繼續使用,不影響居住的安全。
  • 2、有少量小問題,維修後可繼續居住。經過檢測,部分承重牆或者柱子有少量裂縫,但是其內部的鋼筋以及混凝土沒有較大損壞。對損壞的構件進行加固維修後,可繼續使用。比如,某個柱子開裂,在柱子外面增加箍筋,噴塗混凝土等措施進行加固。
  • 3、有構件損壞,更換加固後可繼續居住。
    經過檢測,某些建築構件已經損壞,無法繼續使用,拆掉後進行構件的替換。比如,有個柱子裡的外層混凝土剝落,裡面的鋼筋有斷裂,評估柱子承載力不足。這個時候就可以將整個柱子替換,以保證建築結構的正常使用。
  • 4、有較大損壞,不適合居住。如果經過檢測評估,房子維修加固的費用過高,或者損壞構件過多,就算維修加固也不能保證建築的安全,這個時候就應該考慮建築拆除重建。

結語:二三十層的房子拆除重建,對開發商來說利潤比較小,如果沒有政策的扶持或者是其他利潤,沒有開發商願意做。相對來說,“以修代建”可節省大量的資源,也有利於保護環境。維修加固的做法在國內外都有例子參考,比如,國內的古建築加固,國外的現代房屋的加固,都有比較成熟的技術。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你覺得“以修代建”怎麼樣呢?趕快留言發表自己的看法吧!

【我是土木工程研究生、房產領域創作者建聞君,喜歡的話就關注一下吧!本文為作者原創,在今日頭條首發,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建聞君


親愛的問主,不用將來,第一批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建的二三十層高的樓房,在一些南方城市,已經到了房齡,需要拆除了,但出現了尷尬的情況:

第一,無人去拆。

開發商們,不願意拆;當地政府呢,這是商業性的住宅啊,沒必要參與,而且,政府也不可能有錢拆,拆,還是得開發商們來進行啊。

但大家對這些高樓,敬而遠之。這到底什麼情況呢?

第二,無利可圖。

一個住宅區,或者幾幢房子,要不要拆,那要看,拆了以後再蓋,是不是有利。二三十層高的樓,樓間距又比較近。

你拆了,最多蓋的跟原來一樣,你不可能蓋四十層啊,現在住宅,最高,也就是二三十層。

而且,可怕的是,現在對容積率和綠化率有要求,很可能是,你拆了20幢,最後只能蓋18幢,你還賠錢呢。

這樣,導致開發商不願意進入。

第三,住房不僅得不了利,還得出大筆錢。

我們正常理解的拆遷,好像是除了拿套房,還拿一大筆錢。可對這種二三十層的高樓,不僅拿不到錢,還得交十幾,甚至幾十萬給開發商。

住房也不幹。

現在這些房齡到了的樓房,兩個結局:要麼業主們,湊錢進行修繕,還能住個幾年;要麼,就是放棄,成為鬼樓了,因為住人,已經不安全了。


董江波


大家好,我是雷傳桃,根據自己對二手房市場的瞭解,樂於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歡迎大家討論並留言。

在大中城市及小城市包括縣城、鄉鎮,一方面是一幢幢高樓拔地而起,另一方面是一個個老舊小區裡的低層住宅和多層住宅明顯老去,成為老破小或老破大。

在各個城市,商品房普遍是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建成並交付使用的,到現在,已經有30多年的房齡了。即使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房子,房齡也有20多年了。

任何一個建築都是有使用壽命的,商品房也不例外。商品房屬於民用建築,一般來說,合理的使用年限為50年,也有的房子使用年限可以達到60年、70年。

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基本上沒有商品房達到50年的使用年限。過去,很少出現豆腐渣工程,老房子的質量從總體上說,都沒有問題。

再過二三十年,各個城市第一批和前幾批的商品紛紛到了“年老體弱”的階段,會有怎樣的命運?

一、遇到城市的佈局調整,比如在某個住宅區的地盤上,興建醫院、學校、商業綜合體、公園、車站等城市配套項目,那麼就要拆掉住宅區裡的老房子。由誰來拆遷?是政府項目,政府出

資,只能由政府進行招標,然後由中標的建築商來進行。

有的樓房即使房齡不老,也要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推倒重建。小區的業主,就會被安置到新的小區,或者拿到相應的拆遷補償款,重新買房子。

二、倘若沒有拆遷的機會,而房齡超過了50年,房子本身存在著安全隱患,成了危房,不適合住人了。這時候,業主應該怎麼辦?

有人會提出,把這些房子賣出去,反正有了接盤俠,房齡太老的房子不屬於自己,就與自己無關了。

實際上,房齡超過50年的房子,很難賣出去。

在南京主城區的瑞金路商圈,有個老小區,房子都建成於1979年,由於具有雙學區,而且是小學和初中都是名校,那兒的二手房很好賣,而且房價平均每年上漲10%以上。買家還可以申請到銀行貸款。

我實地去那個老小區踩過盤,感覺到那些二手房內部的質量還不錯,房齡看起來並不像40年,而是像20年。

這樣的老破小房子由於有名校雙學區加持,加上交通和配套很好,在二手房市場上比較熱門。房子本身,並不需拆掉重建。

倘若某一幢樓房出現了質量問題,可以由業主共同出資,交給專業的建築公司進行加固處理,這樣不會影響到居住,安全性也沒有問題。

倘若某一幢樓房成了危房,經相關部門進行嚴格而規範的鑑定之後,需要報廢處理,那麼,就得拆除重建。誰來支付拆除費和重建費?

我認為,應該由這幢樓盤的業主共同出資,取得相關部門的批覆文件後,即可交給建築公司拆樓和建樓。大約每平米2500元的設計和建築、安裝等成本,業主們都能承擔得起。等到與舊樓的層高、外觀差不多一樣的新樓拔地而起的時候,新樓的房價就會升高,業主們就會嚐到相關的甜頭。

綜上所述,房齡當然越小越好,即使房齡很大了,也沒有關係,前提是不能存在著安全隱患。至於拆除重建,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政府出資,二是業主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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