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傳媒公司HR,會聘用出獄後的“竊格瓦拉”周某嗎?

職場二蛋


真的很不喜歡回答關於這個問題的邀請!

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訴你,絕對不會聘用這個小偷。

這是一個好吃懶做的慣偷,聘用他幹嘛?給自己添堵還是準備讓他偷自己的公司?


老頭和你隨便聊聊


我想只有一個腦袋被驢踢傷了的人才會去聘用一個刑滿釋放的慣偷吧。

不要和我說什麼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漂亮話,這句話只適用於那些初次犯錯的人,對於一個把盜竊視為生存本能的慣犯是很難改過自新的,更別談什麼重新做人,大量事實證明,那些多次犯罪屢次進宮的人是極難改造的,聘用這樣的人,除了能刷一下存在感之外,對公司沒有一點益處,搞不好甚至會給公司帶來災禍!


北方雪野一樵夫


會呀!

給他一碗飯吃,助其改邪歸正,不再危及社會,不用偷電瓶,有何不可?

不是讓他來做直播,不能讓他做啥代言,更不能花高價買醜…,一個四進宮的小偷,不可能口吐蓮花,大路不平眾人踩,生財無道闖紅線,千夫所指,不病也死,不會冒傻氣。

但他也是人,雖然有錯,但罪不致死,更沒殺人放火,他也要活;不給出路,一味嫌棄,只能破罐子破摔,走上不歸路。他的驚人之語,被那麼多人吹捧,奉為網紅,這些人心理更畸形陰暗,更具危險性,才是最揪心的…

如果周某願意,可以讓他來傳播公司做保潔,看大門,搬搬東西…一份不錯的薪水,能養活自己也兼濟家人,助其革心洗面,重新做人,阿彌陀佛,於民有利,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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