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建床起付門檻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陳治家)昨日,珠海市醫保局對外公佈,近日經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醫療保障局修訂印發了《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管理辦法》,新辦法取消了建床300元的起付標準,同時取消每年建床不超過3次和累計不超過180天的限制,規定參保人在家庭病床發生的核準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0%予以支付,進一步提升建床待遇。新辦法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新辦法將建床機構從原來的門診統籌定點機構擴大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允許開展家庭病床業務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目前全市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的醫療機構有24家,未來將有更多醫療機構參與和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同時在原來居家建床基礎上進一步增加養老服務機構建床,也就是說家庭病床服務機構可根據參保人病情需要,在其居住的養老服務機構內開設家庭病床,為參保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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