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案也是保民安

“對於群眾來說,財物丟失肯定會造成損失。尤其是對入室盜竊類案件,我們尤為重視,而且不以案值大小來衡量工作。”9月28日,新鄉市公安局刑科所技術人員葛軍偉在接受我的採訪說,無論案值大小,他們都會用同樣的標準去對待,認真勘查每一個案件現場,不因案小而不偵,不因事難而不為。

今年8月21日,新鄉市衛濱區某小區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周某回到長時間沒人居住的母親家,發現防盜門未反鎖、窗戶未關,家裡存放的2000餘元現金和幾瓶珍藏的老酒不見了,就報了警。

“這個犯罪嫌疑人的反偵查能力很強。我們現場勘查,除了發現很少痕跡物證外,屋裡所觸摸到的地方基本沒有其他痕跡,但這和前不久另一起入室盜竊案的痕跡物證檢驗比對一致,就確定這些案件是同一人所為。”葛軍偉說,根據東臥室靠窗床上留下的微量痕跡,得知嫌疑人是從沒有安裝防護欄的窗口進入。經過現場反覆勘驗,民警果然在窗臺上發現了一些幾乎難以用肉眼發現的微量生物痕跡,這些生物痕跡在案件偵破工作中為鎖定嫌疑人起到了關鍵作用。在案發的第三天,民警就成功將有盜竊前科的趙某抓獲。

葛軍偉告訴我,案發現場留下的微量痕跡也會隨著外界因素變化而變化,只有對案發現場進行細緻勘查對比,分析嫌疑人作案特點,才能查找出嫌疑人遺留的蛛絲馬跡。

“鴨蛋、辣椒、家禽飼料被盜……這些所謂的小案子,你們能破案嗎?”我問葛軍偉。對方答“能”。我瞭解到,自“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深入開展以來,葛軍偉和同事就將學習成果逐漸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有力武器,帶著小案必破的決心去出勘查現場。

“以前對於縣(分)局發生的一般刑事案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勘查制度,市刑科所是可以不出勘的,但從2018年開始,我們按照市局‘大案要破,小案要破,關係民生的更要破’的要求,這些案件現在已經是刑科所的必勘案件了。”新鄉市公安局刑科所教導員李全斌說。

過去,不少人擔心丟一隻羊、一頭豬,室內被盜幾十元錢,案值太小又因警力不足而不能及時破案。但對新鄉市公安局民警來說,破小案就是為民辦大事。

“群眾看公安,關鍵看破案。對破大案要顯作為,破小案則積民安,要堅持‘民生無小事’的理念,在偵破大案、要案的同時,不放過任何一個小案。”新鄉市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政委張強說。

近年來,新鄉市公安局刑科所緊盯違法犯罪,對群眾舉報的小偷小摸、盜竊等案件從不馬虎,嚴厲打擊各類侵財案件。他們認為,只有做到對轄區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嫌疑人的持續打擊、快速打擊,轄區群眾才能從這些小案的快速偵破中切實體會到安全感和獲得感,才能從良好的治安秩序中認同安居樂業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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