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鹤壁中院审判监督团队 强化审判监督,提升审判质效

鹤壁中院审判监督团队紧紧围绕院党组“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审判监督工作的科学定位,认真履行再审监督纠错、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克难奋进,开拓创新,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听听鹤壁中院审判监督团队的声音。

坚持实事求是,强化再审监督的司法救济功能。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事实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做到不护短、不袒护,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了一些生效判决中存在的程序严重违法、实体处理不当的错误。全年共改判11件、发回重审7件、指令审理4件,再审纠错率为64.7%,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坚持能改则改,减少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能改则改、慎用发回的原则,不局限于坐堂问案,不局限于当事人举证、原审判决查明的证据和事实。通过发挥司法能动性,针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焦点,主动依职权进行调查询问,全面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及案外情况,增强法官裁判的内心确信,增加裁判结果的说服能力,从而达到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的效果。全年共发回重审7件,除3件因程序严重违法外仅发回重审4件,发回重审率为11.8%。

坚持类案检索,实现同案同判的法律效果。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类案检索、统一裁判的原则,实现案例指导审判、统一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功能作用。承办人在向合议庭、审委会汇报时,除详细陈述案件事实和处理意见外,还通过主动检索案例汇报类似案件的裁判思路和裁判结果,以达到同案同判,避免发生矛盾的法律效果。

坚持严格管理,把好再审裁判的质量关口。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再审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所有案件合议庭提前阅卷,庭前交换意见确定庭审重点,庭后全面评议确定裁判思路。所有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发挥审委会的集体把关作用,保证再审案件的办理质量。全年审结的34件再审案件中,全部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2020年,鹤壁中院审监庭将围绕全市法院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主旨,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争取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合理确定再审案件的流转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效果,提升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和服判力。及时总结再审审判经验,转化为理论调研成果,实现审判监督工作统一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明确目标任务,

补齐短板差距,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形成办案多面手,适应审判监督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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