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和中國銀保監會共推便民利企新舉措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的要求,日前,自然資源部和中國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通知,共推便民利企新舉措,互設不動產抵押登記和抵押貸款服務點,協同貸款審批、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與不動產抵押登記,加快推進“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以實際行動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自然資源部和中國銀保監會共推便民利企新舉措

圍繞便民利企,自然資源部和中國銀保監會將推出6項新舉措:一是加強合作,互設不動產抵押登記和抵押貸款服務點。二是對接系統,實現網上信息查詢和抵押登記申請。三是依法依規,健全“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辦事規則。四是精簡材料,優化相關業務辦理流程。五是精準服務,拓展便民利企辦理事項。六是強化監管,確保信息安全。

根據新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可在具備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設立服務點,方便企業和群眾同步簽訂合同、辦理貸款審批、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享受“一站式”服務。屆時,可實現網上信息查詢和抵押登記申請,並進一步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抵押人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時可以一併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材料,通過網絡傳輸至登記機構,無須當事人再到登記機構提交申請;對於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再提交抵押人身份證明材料;對於不動產轉移登記同時發生抵押的,精簡相同的身份證明等材料,預告登記和抵押預告登記、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可以一併申請、一併受理與審核;對於辦理抵押登記時需要的抵押擔保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可以首先提取登記所需的核心信息。

此次通知提出,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拓展貸款與抵押登記的業務協同範圍,積極服務民營企業、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逐步實現“延期續貸”“借新還舊”等貸款的審批與抵押登記的變更登記、註銷登記、首次登記的無縫銜接,減少企業融資時間,避免企業借用“過橋資金”,規避抵押物“懸空”風險。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提高貸款審批與放款效率,積極參與交易資金監管、登記代理等服務,優化不動產登記業務相關的營商環境。

此次通知還強調,要強化監管,確保信息安全。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規範使用查詢的不動產登記信息,落實“誰承辦、誰提起、誰負責”的要求,嚴禁將查詢獲取的信息洩露和用於查詢請求事項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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