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打工”竊格瓦拉出獄,萬萬沒想到有些公司竟想簽約他!

不知道在各位心中對於網紅的定義是什麼?在較為標準的定義中,“網絡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走紅的人。


他們的走紅的原因千千萬萬,大多都是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絡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絡世界的追捧,成為“網絡紅人”。因此,“網絡紅人”的產生大部分不是自發的,而是網絡媒介環境下,網絡紅人、網絡推手、傳統媒體以及受眾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體綜合作用下的結果。


“不想打工”竊格瓦拉出獄,萬萬沒想到有些公司竟想簽約他!


以上這些都是客觀的介紹,澪醬作為一介普通網民,想來說說自己看到的網紅。


其實網紅分很多種,有些是想要養家餬口不得不出來拍視頻、做直播;有些則是業餘愛好,想和網友一起分享自己的生活、美食等等;有些是自身有一技之長,在網絡世界裡正好可以大展宏圖;有些則是因為一些搞笑的“梗”、好玩的事情一夜成名,希望藉此一躍登上網紅的寶座;當然,還有一部分是被網絡裡的花花世界迷了眼,覺得自己不學無術也能在網絡平臺上闖出名堂來……


“不想打工”竊格瓦拉出獄,萬萬沒想到有些公司竟想簽約他!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這樣的一個梗——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這句話在這幾年可是火遍網絡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因此衍生出的種種惡搞、鬼畜以及“偷電瓶養你啊”等類似表情包不勝枚數。


而這位表情包的貢獻者——周某,在今年的4月18日出獄了,但誰都沒有想到,在周某臨近出獄的日子,家門口有好幾家網紅公司蹲守,大多數都是希望他能夠簽約到自己的公司名下。這件事一出,本來只是一個普通犯罪者的出獄事件,被生生地炒成了熱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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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那位偷人家電瓶車還一臉理直氣壯的周某。周某綽號“阿三”,現年36歲,廣西南寧人,小學文化,無業。周某稱,自己喜歡賭錢,賭上頭了有時會輸到一分錢都不剩。


沒錢之後,他就偷電動車,然後拿著贓款去KTV、玩遊戲機。判決書表明,周某在2007年至2015年先後因盜竊罪、搶劫罪“四進宮”。最後一次偷電瓶車的時間是2015年8月14日,他跟團伙在南寧興寧區偷走五輛電動車。


經過鑑定被盜電動車總價值10652 元,加上和車主打了一架,由此偷盜變為搶劫性質。結果被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執行日期為2015年10月19日至2020年4月18日。在今年的4月18日上午,他終於刑滿出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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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人物,為什麼會在出獄之時被各種公司盯上,甚至開出高價想要簽約這位周某?原因無他,當時在周某“四進宮”時被記者採訪時,說了一段非常經典、有意思的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靠偷這種東西,才可以維持生活,進看守所對我來說就像回家一樣,這裡面個個都是人才,甚至比家裡的感覺還好。


”這句話在這段採訪播出之後火遍大江南北,不少網友為這段話配上了許許多多種表情包,戲稱周某是“精神領袖”竊格瓦拉,用“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句話調侃生活或是用“我偷電瓶養你啊”在各大聊天群裡相互調侃自己養不起虛擬“老婆”的窘境(氪不起金)。


作為一個很火的的“梗”這本來沒什麼,就是大家茶餘飯後看著樂一樂的表情包、鬼畜視頻等等,但是萬萬沒想到,一些專門打造“網紅”的公司盯上了這個早早“名聲大噪”的周某,想在其出獄後憑藉著他這些經久不衰的梗讓他簽約做網紅,甚至有謠言有公司開出了1500萬的簽約費,而周某也已經簽約成功。


“不想打工”竊格瓦拉出獄,萬萬沒想到有些公司竟想簽約他!


事實上,2020年4月18號下午,南寧市興寧區政府部門人員將周某接回家鄉。面對民警的提問,周某直言後悔,現在最想做的是多陪伴父母,把失去的時間補償回來。


對於當網紅的傳言,他表示“這還是給人打工,他更想回家務農,多陪陪父母”。所謂很多網紅公司看中周某的知名度,當天多家網紅經紀公司想要和他簽約,都有意簽下周某當網紅,甚至開出了高達200萬、300萬的價碼,甚至開出了1500萬的簽約費並且已經簽約成功都是謠言。


在20日晚,周某的哥哥回應稱,簽約一事不實。原來,簽約的時候,是周某的哥哥籤的,周某並不知情。其中原因則是周某不想和該網紅公司合作,但該網紅公司又想借用周某的人氣,就讓周某的哥哥瞞著周某簽下這份合約。


周某的弟弟表示由於哥哥只是步入社會過早,又遇到心術不正的“領路人”,之後就誤入歧途了,弟弟信誓旦旦地保證,稱這一次再不會讓哥哥走歪路,如果他不簽約當網紅,就帶他跟自己一起去開挖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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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件簽約烏龍事件其實是周某的哥哥搞出來的,恐怕這麼做的原因還在“錢”這一字,好在還有家人把他從歧途拉了回來。周某之所以被人稱為“精神領袖”,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面對這些網紅公司堅決不肯簽約,從始至終貫徹了他的那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澪醬真摯的希望周某在回家後好好陪伴父母,腳踏實地的做事、過好自己的日子,不要再去做違法的事情了,畢竟周某身體很健康,憑著自己的力氣只要認認真真做事情,無論做什麼都能好好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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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周某到底應不應該當網紅和網紅公司下血本簽約這兩件事,我們應該分開來討論。周某是否去當網紅,這取決於他自己,只有他能決定自己的未來到底想如何生活,作為吃瓜群眾,當樂子討論討論也就完事,沒有必要去打擾他人的生活;網紅公司下血本簽約周某,說到底也是每個公司的決定,畢竟這麼一個現成的“網紅”放在那,誰不想要簽約下來靠著他這幾年在網上的名氣大賺一筆?


但澪醬必須提醒大家,無論再怎麼玩梗、發表情包,我們都不能去效仿這一位周某的做法。我們必須記住,做任何事的前提都要遵守法律,這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職責,不能因為看到某些特定的群體因為做了一些事、說了一些話爆紅網絡之後就想效仿,這不僅僅是譁眾取寵,更是對社會的危害。


試想,假如人人都想模仿這位周某,作奸犯科之後入獄,說了幾句好玩的話就能成為網紅,不僅簽約費不菲,以後還能吃香的喝辣的,後來者看到了,還有誰想遵守法律呢?還有誰會顧忌最後的道德底線呢?可能有人會說,我們都有是非道德觀,這個不過是娛樂大眾的而已。


但我們要想到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樹立起正確的是非觀,更何況未成年在沒有完全建立起三觀的情況下接受五花八門的網絡信息衝擊,誰能保證他們一定能辨別是非、不會走上這條路?


對於普通的勞動者來說,這更是對他們辛辛苦苦換來的勞動成果的不尊重,他們難以想象原來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偷偷東西、說說搞笑的話就能走紅的道路。


“不想打工”竊格瓦拉出獄,萬萬沒想到有些公司竟想簽約他!


這幾年,我們可以看到各大平臺的網紅像浪潮一樣蜂擁而至,下一秒卻像泡沫般飄散。對於一些網紅來講,網絡是他們安身立命的根本,就如同廣大勞動者一樣,這是他們的職業,下了直播的他們也不過是普普通通的一個百姓。


但有些網紅以及他們背後的網紅公司,卻在想法設法賺錢的道路上越走越歪,甚至可以說是“病態”的發展了,以至於現在聽到“網紅”一詞,大家第一反應更多的是貶義——是不是某某某又有什麼瓜可以吃了?這一現象和隔壁“飯圈”有一點相似,本來作為中性詞的它,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甚是不喜這個詞背後的那個群體。


“不想打工”竊格瓦拉出獄,萬萬沒想到有些公司竟想簽約他!


在網絡信息這個“巨浪”的衝擊下,大家擁有更多的渠道可以更為全面的瞭解到一個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三觀幫助我們不是聽風就是風、聽雨就是雨,而是能夠更好的辨別、反思每件事背後的深意。所謂盛極一時的風光、一夜爆紅的美夢,如果不能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走下去,最終觀眾們只會越來越少,甚至身敗名裂。


我們應該明白,在這個社會上只有勤勤懇懇、腳踏實地,才能擁有五味雜陳的生活,無論你的身份、地位如何,要知道美夢不過是比現實多一個枕頭罷了,但現實至少能比美夢多一張床、一疊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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