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正式生效--12文化體育--人民日報--報刊雜誌--版權渠道--首頁

本報北京4月29日電(記者賀勇)歷時近8年,《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於4月28日正式生效。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以我國城市命名的知識產權領域國際條約,彰顯了我國尊重知識、保護創新的力度和決心,體現了國際社會對我國近年來知識產權保護成績的高度認可。

2012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由我國政府申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正式締結《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根據約定,條約將於30個締約方交存批准書或加入書後3個月後生效。今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亞政府代表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批准書,使批准或加入該條約的成員國達到30個,條約由此在今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該條約將與“新加坡條約”“馬德里體系”“伯爾尼聯盟”等知識產權體系齊名。

條約以北京命名,對於樹立首都北京知識產權首善之區的良好形象,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為慶祝條約正式生效,擴大公眾對條約的認知,由北京市委宣傳部(北京市版權局)主辦,首都版權協會承辦的條約系列宣傳慶祝活動28日起在頤和園開幕。頤和園東堤設置有120塊宣傳牌,全面宣傳展示《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的基本內容、核心理念、生效歷程等。戶外宣傳展示將持續到5月5日。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30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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