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寒心的結局,是誰問題,兒子、兒媳、還是父母?

“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對父母,做了一輩子的小攤販,省吃儉用的攢了200多萬。如今兒子就要結婚了,父母把一輩子省吃儉用攢下的錢,給兒子買了房子,兩位老人本想房本上只寫上兒子的名字,畢竟購房款都是兩位老人出了全款,有權決定,但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兒子兒媳突然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兒媳的名字。父母心裡肯定是不願意的,但是又怕攪黃了兒子的婚事,只好同意了。沒多久兒媳婦懷孕,父母很高興,能抱孫子了,但是兒媳婦把自己的親媽叫來照顧她,把婆婆公公給幹了出去。兒子卻一句話都沒說。兩位老人到最後,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造成這樣的結局,應該是誰的問題呢?

這樣寒心的結局,是誰問題,兒子、兒媳、還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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