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檢統一配送,擰緊燃氣“安全閥”-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老百姓“開門七件事,柴禾當為先”。燃氣安全直接關係到千家萬戶。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新修訂的《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自2005年我省燃氣管理立法以來的第一次修訂,著力破解燃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意識不強、責任不清晰、管理不到位等制度短板,擰緊燃氣管理“安全閥”。

  燃氣爆炸事故,75%與瓶裝氣有關

  近年來,江蘇燃氣事業獲得長足的發展,全省縣(市區)燃氣普及率達到99.8%,其中管道天然氣普及率達到82.9%,均處於全國各省的前列。隨著燃氣普及率的提升,燃氣事故的發生率也明顯上升。

  2019年3月,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會同省住建廳赴南京、蘇州、泰州進行立法調研,據某設區市反映,有關安全主管部門一年中接到老百姓的燃氣火警電話就有480多次,成為老百姓身邊最大的安全隱患。

  江蘇省紀委省監委對我省瓶裝液化氣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指出,全省瓶裝液化氣達900萬用戶。近年來,我省發生的燃氣爆炸事故中瓶裝液化氣約佔75%,成為燃氣安全法治建設的突出短板。

  13個部門和機構,構建安全監管網

  修訂後的新條例進一步明確管理主體責任,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確定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應急等13個部門和機構,依法依規負責燃氣管理的相關工作。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加強燃氣經營、使用環節以及燃氣設施建設的安全管理,按照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同時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按照共建共享、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快燃氣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實現燃氣安全全程監管。條例還賦予執法部門剛性處罰手段。

  定期安檢統一配送,服務監管上臺階

  新條例明確,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對居民用戶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非居民用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瓶裝燃氣經營者應當對用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建立健全用戶服務信息系統,實行用戶檔案管理,推行實名制銷售。

  新條例鼓勵燃氣用戶安裝使用燃氣洩漏安全保護裝置,防範燃氣安全事故發生。條例還規定,禁止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築物內、高層建築內使用瓶裝燃氣。餐飲用戶、在室內公共場所使用燃氣和在符合條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築物內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使用燃氣洩漏安全保護裝置。

  打通燃氣服務的最後一公里。按照優化佈局、便民惠民的原則,合理規劃設置瓶裝燃氣供應站,逐步實現經營者對瓶裝燃氣的統一配送。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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