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被起诉,法院驳回银行违约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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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点:持卡人信用卡刷卡9万多逾期未还,除了归还本金和利息之外,是否应该按照信用卡合约支付银行因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

近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广东男子王某2014年办理了一张较大额度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利用这张卡进行分期购物,截止2018年8月,一共使用该卡透支了90600.74元,一直没有按时还款,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多方催收依然未能偿还,后银行将王某起诉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中信银行要求王某除了偿还本金90600.74元之外,还需偿还利息6672.54元、分期手续费6101.2元和违约金6038.06元。

广东男子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被起诉,法院驳回银行违约金请求

缺席审判图片来源网络

在起诉过程中,王某也没有按时出庭,于是法院在没有被告出庭的情况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在一番审理之后做出判决,要求王某归还欠款本金90600.74元、零售利息6672.54元、分期手续费6101.2元,除此之外,还需偿还本金利息。

也就是说,只要王某一直不还本金,那么利息就一直计算,直到实际偿还的那一天为止。

双方的争议点就在于6038.06元的违约金是否应该支付,中信银行认为王某应该支付违约金,因为王某没有按照合同偿还欠款,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法院没有支持中信银行对6038.06元违约金的诉求,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后,中信银行不收滞纳金改收违约金,虽然是把这个通知放到了自己官网上,但是这个通知并没有和所有信用卡人协商取得同意,是自己关门起草的单方合同,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广东法院要求王某在指定时间内按时还款,超过规定期限不履约,还会进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处罚。

e巴掌说: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信用卡欠钱不还到达一定金额后,银行会进行起诉,所以我们在使用信用卡时要合理消费,要及时还款。在遇到银行卡的不合理还款要求时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个案例你们是怎么看待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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