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男子禁渔区内电鱼被刑拘

通州公安分局下午通报,4月16日,一名违法电鱼的男子被刑事拘留,此人也是今年以来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而被刑拘的第一人。此前,通州警方已行政处罚12名违法捕捞者。

通州一男子禁渔区内电鱼被刑拘

通州区实施全年禁渔制度已近一年,警方在重点区域内已加强了巡控,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4月16日,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会同甘棠派出所与通州区渔政部门在北运河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甘棠大桥附近电鱼。执法人员立即将此人控制住,当场查获蓄电池、逆变器等电鱼工具7件和34条渔获物。

今年42岁的嫌疑人甘某某在讯问中承认使用自制电捕工具非法捕鱼的情况。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他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通州警方表示,对于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的违法捕捞行为,警方一直在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与通州区渔政、水务和朝阳区渔政等部门已开展9次联合执法行动,巡查河道300余公里,查处11起涉渔违法案件,行政处罚12人,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没收皮筏艇1艘、粘网9块、撒网7张、渔获物19公斤,罚款6000元,清理河道内非法网具500余米。

通州一男子禁渔区内电鱼被刑拘

通州一男子禁渔区内电鱼被刑拘

警方提示,从去年5月份起,通州北运河、运潮减河等19条河流就已实施全年禁渔制度,禁止除钓具(不包括延绳钓)之外的所有捕鱼方式。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编辑:徐慧瑶

流程编辑:王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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