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正解 非道路國四將“推遲”?

4月9日,生態環境部大氣司副司長吳險峰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生態環境部正考慮在全國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適當延後實施。此消息不僅得到了道路移動機械行業的高度關注,也引起了包括工程機械在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企業和用戶的特別關注。


環保正解 非道路國四將“推遲”?


針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相關問題,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工業互聯網分會秘書長王金星表示,“對於工程機械行業而言,僅有按照國六排放標準實施的混凝土泵車、攪拌運輸車、汽車起重機械等道路移動機械產品會在部分地區因此推遲,而針對其他工程機械產品,由於當前尚未正式出臺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相關政策法規,因此最終實施時間未確定,也就不存在是否推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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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初,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出了關於徵求《〈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 20891-2014)修改單(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以下簡稱:意見稿),其中提到,“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凡不滿足本標準第四階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生產、進口、 銷售;不滿足本標準第四階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不得生產、進口、銷售和投入使用。”當時,業內外諸多人士基於此進行了解讀——“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將於202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該實施日期並非由正式“條例通知”發佈,實施時間存在可調整性,因此也無法將其作為是否會推遲實施的節點依據。王金星透露,目前關於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的制訂工作還在“緊鑼密鼓的商討中”,同時“標準於近期出臺的可能性在增大”,最終實施時間需在“標準”正式出臺之後才會最終確定。與此同時,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也在徵求多方聲音,並積極與生態環境部等政府部門溝通合作,以保證工程機械行業從業者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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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標準”何時正式出臺,國家對於環保政策的監管力度都不會鬆懈,如為控制大氣汙染,此前生態環境部對不同領域、不同動力值的機械產品汙染物排放量進行了限制,這迫使當前仍在市場上流通的大量國二或更低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設備不得不進行淘汰或改造,如通過加裝後處理裝置等以滿足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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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加速完成各地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探索建立工程機械使用中監督抽測、超標後處罰撤場的管理制度;推進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等舉措都是國家對於環保政策嚴厲態度的體現。對此,王金星再次呼籲工程機械製造商和用戶應在此階段對於國家相關政策要求應予以積極態度應對。


未來,隨著中國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的正式落地,國家對於環保政策出臺和監管力度更加嚴格的基礎上,監管方式也會更科學、更高效,如將於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就明確規定,“在北京市銷售的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按照相關環保標準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提出類似明確要求的還有包括河北、天津等在內的10多個省、市、自治區。屆時,設備排放情況將通過智能車載終端實時傳送至生態環境部及各地區監管平臺,一旦出現超標現象,有關部門將會第一時間聯繫車主或進行現場檢測。王金星表示,當前,

工業互聯網分會也在就數據採集、實時監控、平臺搭建等工業互聯網技術層面進行積極探索,並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持續探討和溝通,以支持推動行業在綠色環保方面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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