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厨房着火了,消防员来灭火后,物业要求赔偿600吨消防用水的费用,这合理吗?

hugh007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来分析:第一种情况就是用的水来自公共消防栓,那这个水就不用个人出,自来水公司会向财政那边收的,不会向个人收的。第二种情况是用事主个人表内自来水灭火的,那这个水费肯定是事主个人出的,因为用的本来就是自己的。第三种情况是用小区公共用水管道里的水救火的,那就要事主个人承担,因为小区公共用水主要用于小区绿化用水和小区卫生用水,水费由小区所有业主分摊,所以事主自己家发生事故要自己承担,不可能叫其他业主承担。第四种情况就是事主说的600吨这个量,要根据实际用量,不能凭物业说多少就多少,实在说不清楚,可以咨询消防人员估计一下,该多少就交多少,这样才合理。


蓝天白云53591


关于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讲:

第一,你家厨房失火,灭火用水肯定用不了600吨,物业统计出600吨的数据,估计把小区自来水管道中日常的漏水或浇花、卫生用水也计算了,肯定不准确。

第二 按国家《消防法》第37条规定,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据此规定,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完全属于义务行为,不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也只是依照规定补偿因实施该消防行为而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并不收取费用。

虽然消防灭火时,消防队使用了小区用水,但也不必由你个人承担,可以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承担,小区物业通过消防队灭火证明,可以向当地自来水公司申请给矛减免!

第三 现在很多小区用户的水表直接由自来水管理,水费直接交自来水公司,所以物业管理部门不参与小区用水管理,所用消防用水自然是来自自来水公司的管网,消防用水费用直接由自来水公司承担了。

基于这一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作为自来水公司的代管单位,也不应该承担消防用水费用,申请由主管自来水公司减免也是合理的!

当然,小区绿化用水等肯定要由小区物业支出了!至于漏水,谁漏的,谁负责!


天星驰88


肯定要找你收,只不过这600吨有点夸张,是否有虚构数据。为什么要收呢?先给你讲讲水的来源,不管生活水还是消防水都是由市政水务公司提供的(厦门是水务集团),它会给你这个项目装两个大水表,一个生活水表一个消防水表,水务公司每月按这两个水表的读数向物业公司收取水费,物业公司再根据每家的水表读数向小区每户收取水费,剩余的部分按每户产权面积进行公摊,公摊部分包含损耗也包含公区物业清洁、绿化养护用水,及消防用水,平时大家公摊很少,就因为你家着火,突然公摊增多,别的业主是否愿意交,另外物业公司成本不含消防水费成本,消防设施维修、养护成本确实属物业成本。国家政府消防队是不收费,所产生费用由政府承担,但往往大的火灾发生后消防车拉的水不够用,消防员就会使用物业区域的消防水,而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水不是免费的,是要向水务公司付费的,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全体业主公摊或物业买单吗,不可能也不合理,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你承担确实合情合理。只是600吨,你这得多大火灾啊,数据真实性还需与物业核对,合情合理且真实的费用确实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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