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3·15,消费维权有你我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0年,四川省泸州市3·15系列活动已经启动,将开展系列线上宣传活动,线下活动持续到年底。


一年一度3·15,消费维权有你我


主题推广,直播上场,

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影响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制作发布了以“凝聚你我力量—共建泸州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推广片,宣传年主题涵义、内容,通过网站、官博、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大屏以及相关媒体进行播出宣传。

  3月15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将在泸州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通过直播泸州、现场云、网易新闻等手机客户端直播2020年泸州市3·15主题宣传活动,直播现场将围绕2020年泸州市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价格、特种设备(电梯)、消费维权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作政策解读,并在线开设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邀请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消费维权志愿者进行消费维权线上法律咨询解答,部分消费者代表和商家代表也将参与线上互动。


 

以案说法,以案普法,

聚焦民生关切永在路上


通过在《泸州现在时》栏目开设3·15维权直通车系列节目,利用情景再现、新闻通稿等多种手段,以动漫、实景拍摄等形式制作由市消委会和各区县消委会筛选的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进行展播,聚焦消费热点难点问题,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地反映消费者诉求。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开辟专区对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通过对典型消费维权案例的解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敲响消费警钟,营造消费维权氛围。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为抗疫期间安全消费保驾护航


  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泸州市大型商场超市和社区周边超市仍坚持正常经营,保证了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委会制作“商家经营与安全消费”抗疫提示警示并向商家发布。同时,以“商家经营与安全消费”为主题,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药店等经营者的监管督查力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消费环境安全。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疫情防护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质量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全力保障消费安全。


畅通渠道,高效处置,

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依规高效处置消费者诉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重点做好群体投诉和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举报案件的分流转办和及时处理;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消费维权重要举措和制度,突出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争议解决机制(ODR)作用,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助力企业,加强指导,

服务经济发展勇于担当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消费安全教育为重点的“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商标法》、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等进行宣讲,以培训会的形式对全市各商场、超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负责人及投诉处理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相关人员强化员工、场所、商品销售、进货台帐、商品价格与质量管理。通过培训,促使商场、超市建立防疫制度,完善高效投诉处理机制,自觉守法经营,确保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待疫情结束后,还将开展“泸州•2020‘山水画中游,酒香梦里流’消费体验活动”。拟邀请省内各大媒体及各市州消费志愿者代表赴泸,实地考察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国窖窖池、“小巨人”酒类企业以及县区相关景点等,通过消费者的亲身体验和意见反馈,打造泸州“白酒+文旅”新名片,搭建起消费者同生产者、经营者之间沟通的桥梁。

  除了各种宣传活动外,为了共建泸州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将探索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季度公示制度,在每个季度末进行消费投诉公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消费投诉及处理情况,通过媒体予以公示,督促社会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责任,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


今年的3.15系列活动,旨在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新格局,从而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凝聚你我力量,共建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推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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