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4月10号那一天
那时的我们
时不时就会拿起手机
生怕错过那条令人兴奋的消息
沈阳市民消费券50元
转眼已经过去9天了
不少人还在纠结于
这份意外惊喜的用处
今天小编想提醒你
别合计了!
今天是最后1天了,
第一批消费券就要过期了!
首期消费券的最后使用期限为4月19日24时
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被回收
金额转入第三轮消费券
(全部为餐饮消费券)中进行发放
当然
第一期没有中奖的小伙伴
你也别上火
现在就可以预约
第二期消费券
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2时
第二期消费券
将在4月20日14时摇奖
来来来,
一份预约方式送给你
发放方式
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采取“网上预约、分期发放、随机摇号,同步公证”的方式发放。第一期发放消费券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共20万份;第二期发放消费券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共20万份;第三期发放均为餐饮消费券,发放基础额度为1000万元,前2次摇中未消费使用的消费券退款金额自动转入第三期,每份消费券额度50元。
1.预约。消费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每个居民身份证号只能参加一次预约登记,并且“盛事通”平合将校验消费者身份信息与微信绑定信息是否致。预约时间为4月8日0时至4月30日12时。
2.摇号。“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展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的随机摇号,确定获得消费券居民名单,每位消费者最多只能领取一份消费券;成功预约但没有中号的居民,自动进入下一期预约。
3.发放。中号消费者所获得的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发放至本人微信卡包,同时微信提醒。
发放时间
第一期
预约 4月8日0时-4月10日12时
摇号 4月10日14时-4月10日15时
消费 至4月19日24时止
第二期
预约 4月10日12时-4月20日12时
摇号 4月20日14时-4月20日15时
消费 至4月29日24时止
第三期
预约 4月20日12时-4月30日12时
摇号 4月30日14时-4月30日15时
消费 至5月9日24时止
使用范围和要求
1. 餐饮消费券用于在沈阳市辖区内可用微信支付(不包括面对面转账个人商家)的快餐、正餐、小吃等7个业态线下实体餐饮企业消费使用 ;综合消费券用于在沈阳市辖区内可用微信支付(不包括面对面转账个人商家)的百货、超市、便利店、书店等14个业态线下实体零售企业和7个业态线下实体餐饮企业消费使用。
2. 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居民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同时享受线下实体餐饮和零售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
使用期限
从居民消费券领取时间算起,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使用期限10天,逾期作废并收回。本期中奖的消费券到4月19日24时前有效。
公证方式
活动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公证处全程提供公证服务,公证方式如下:
1.“盛事通”将预约报名名单导出,提供给公证机构,个人信息做脱敏处理,对于同一身份证多微信同时申请的情况,只保留一个微信号。
2.由公证处人员监督通过抽奖软件进行抽奖,抽奖部分代码提供开放源码。
3.“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公示中奖信息并为中奖人发放消费券。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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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沈阳新闻综合频道、盛世通微信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郭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