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了一家公司,只談試用期工資,轉正工資說要看能力,該不該去呢?

金旭濤


做個簡單的推斷,第一類不正規公司,屬於名為招人,實為招客戶的培訓機構或者外包公司等等。

第二類創業型公司,銷售類崗位,公司自身能活多久尚無保證,業務邏輯沒有捋順,業務線還沒跑通,招新人趟雷,或者乾脆來騙計劃方案。

無論哪種都不是一家合適自身發展的公司


九殺


選擇一家公司,薪酬制度是隻一個重要方面,還得看創始人的人格魅力和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因為這三個方面是相輔相成的。

合理的薪酬制度,能充分挖掘員工的潛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培養員工的長期主義精神。

面試時,面試官與你談了試用期工資,其實已變相告訴你轉正後的大體工資是多少,因為試用期工資通常是轉正後的80%;之所以用“看能力”來回答你,一是你還沒有入職,不方便將詳細的考核方案和晉升制度介紹給你;二是在同一個崗位的員工,由於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的差異,工資可以相差上千元(如果將一個崗位區分為十級,十級與一級至少相差1000元)。所以,“看能力”這句話講的沒錯。

在管理規範的公司,薪酬制度一定是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且要充分體現工作量和工作業績上差異,把幹多與幹少、幹好與幹壞區分出來,起到一個積極的引導作用。引導員工注重學習提高技能,注意挖掘自身潛力提升業績,有利於培養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和長期主義精神。

如果你要深入瞭解一家公司的薪制度,你最好參加入職後的培訓。因為薪酬制度是入職培訓的一個重要環節,有時,培訓人員工會舉例某員工的出勤和業績,讓參訓人員工計算應該得多少工資,這也是進一步強調業績的重要性。

老闆的人格魅力直接決定著公司的格局。

火車跑的快,全靠頭來帶。一個公司的最終決定權通常都在老闆的手中,老闆通常只考慮二方面的問題,即發展戰略和資金鍊的安全。如果一個老闆什麼事都管,甚至連一篇文案都要看了改,那這樣的老闆寬容員工的胸懷是有限的。

關於老闆的人格魅力,可以從二個方面來判斷,一是公司介紹中有關老闆創業歷程和榮譽的措述;二是公司中有沒有從老闆開始創業,就一直跟隨老闆的員工。

回到你的問題上來,如果你對公司的薪酬制度很滿意,而且也幹出了不錯的業績,對照薪酬制度你應得的工資不菲,但老闆比較小氣,覺得一個新人不應該拿這麼多,於是想方設法扣你的工資或拖你的工資,你也呆不長久。

如果你的職業規劃,通融入到公司的未來發展之中,那麼你是幸運的。

有的人認為,公司的未來對員工的影響不大,只要按時發給員工工資就好。其實不然,因為公司沒有未來,員工的工資拿不長久。

所以,選擇一家公司必須要看公司乾的什麼行業及在行業中位置,公司擁有的競爭力是什麼,以及根據公司的研發賦能預測公司的未來前景。

說句心裡話,只要薪酬能體現公平合理,誰都希望在一家公司幹下去,因為跳槽容易,真正融入一個團隊並找到合適的位置,並不容易。

選擇一家公司,薪酬制度是立足的保障,老闆人格是發展的基石,未來前景決定能走多遠,三者缺一不可。


紅藍推演


對於面試後的決定是去還是不去,我的回答是去。我的觀點和經驗是這樣的。

首先,在參加面試時,招聘公司交待了試用期工資,並告知你正式工資要等到你轉正後,看你的能力而定。支持你去,是因為該公司明白地同你談了試用期工資,如果公司確實需要人,就會開出一個比較合理和吸引人的試用期工資,從而保證招聘人員踴躍報名,公司擇優錄取。如果是不靠譜企業,試用期工資可能沒有,可能打折,可能在面試時含糊回答。

其次,《勞動法》苐二十一條規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有法律法規保護,去試試何妨?

最後,根據我的應聘和參與招聘經驗。一般看能力定工資的,基本上都有點兒考驗人,培養人的崗位或工種。如計件工資,如底薪加提成,如固定工資加績效工資。這樣的公司,一般生存能力較強,不會輕易關閉或破產,對於勞動者來說,可以去加入。

另外,如果是當下,疫情尚未結束情況下去應聘的,說明此公司屬於基本不受疫情影響的公司,企業市場受疫情衝擊不大,企業產品在疫情期間仍然有需求。所以更應該去。

個人意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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