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福建石獅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陳某洪等42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貸款詐騙罪、騙取貸款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一案,首要分子陳某洪獲刑25年,其餘40餘名被告人獲刑19年至1年5個月不等。
該案系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石獅市偵破的首起涉黑案件,亦系福建省首條由法院移送線索經公安機關破獲的涉黑犯罪案件。
來源: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
編輯:史梓敬
2021-03-27 23:38:05 佚名
4月13日,福建石獅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陳某洪等42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貸款詐騙罪、騙取貸款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一案,首要分子陳某洪獲刑25年,其餘40餘名被告人獲刑19年至1年5個月不等。
該案系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石獅市偵破的首起涉黑案件,亦系福建省首條由法院移送線索經公安機關破獲的涉黑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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