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昆明殺害一家三口,製造“滅門慘案”,趁夜色埋屍山上,曾與男死者冒充警察作案,遭處罰產生矛盾

重慶男子肖新祿在雲南昆明殺害男子陳某後,用他身上的鑰匙打開他家房門,將他妻子和女兒捂死,還趁夜色將母女倆的遺體運往山上與陳某埋在一起。此前,他與陳某冒充警察作案,落網後接受處罰時產生矛盾,孰料出獄後他竟製造“滅門慘案”。11月27日,記者採訪獲悉,目前昆明市檢察院指控他犯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已提起公訴,此案尚在進一步處理中。

重慶男子昆明殺害一家三口,製造“滅門慘案”,趁夜色埋屍山上,曾與男死者冒充警察作案,遭處罰產生矛盾

陳某一家三口被埋屍的大山。記者趙霖 攝

累犯肖新祿今年46歲,小學文化,無職業,重慶市江津區人。

被他殺害的一家三口中,男主人姓陳,今年54歲,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人。

日前,昆明市檢察院公佈的一份起訴書顯示,2019年3月28日中午1時左右,肖新祿將男子陳某騙到他居住的昆明市官渡區家中,趁陳某不備用事先準備好的石頭猛擊陳某頭部,將陳某打翻在地,他見陳某還在掙扎,又用腳踩住陳某脖頸直至其死亡。

事發後,肖新祿用他在該小區樓下超市購買的編織袋將陳某屍體包裹好,於當天下午6時左右用陳某的大眾捷達汽車,將陳某拉到昆明市官渡區中國科學院雲南省天文臺附近的山上掩埋。

同年3月29日晚上7時左右,肖新祿竄至昆明市盤龍區某小區,用在陳某身上找到的鑰匙打開陳某家的門,將他妻子及女兒用事先準備好的手銬分別控制在兩間臥室內。

次日下午4時左右,肖新祿用一件衣服捂住陳妻口鼻將她捂死,又用一塊溼毛巾及毛毯將陳某女兒的口鼻捂住直至死亡。

案發當晚9時左右,肖新祿到大樹營一商鋪購買了4個編織袋,回到作案現場將兩人屍體裝好。

3月31日早上,肖新祿到一小區門口以50元為報酬,將收垃圾的一名男子帶至陳某家中,他們將陳妻和女兒的遺體包裹好後,搬到陳某的那輛捷達車後備箱內,當晚7時左右,肖新祿將兩人屍體拉到那座山上,挖坑掩埋在陳某旁邊。

2019年4月2日清晨5時左右,肖新祿在雲南省楚雄州被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民警抓獲歸案。

知情人士稱,經法醫鑑定,陳某女兒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致死方式為徒手捂、堵口鼻,陳妻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致死方式為徒手捂、堵口鼻及扼壓頸部,陳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致死方式為鈍性外力作用頸部。

重慶男子昆明殺害一家三口,製造“滅門慘案”,趁夜色埋屍山上,曾與男死者冒充警察作案,遭處罰產生矛盾

事發小區。記者趙霖 攝

肖新祿當初殺害陳某後,把他身上的車鑰匙、行駛證、駕駛證、手機(價值1700元)以及陳某戴在手上的戒指全部拿走,將陳某價值2820元的那枚戒指送到昆明一家店鋪典當,收到1200元現金。

殺害陳妻和女兒後,他還拿走陳妻的手機(價值500元)及陳某女兒的平板電腦(價值900元)和手機。

2019年3月31日至4月1日,肖新祿將陳妻手機微信餘額分3次套現及消費,總金額為8250元。

後來,肖新祿準備出售陳某價值42000元的大眾捷達車,但因價格未談攏沒有成交。

經查,肖新祿殺死陳某一家三口製造震驚當地的“滅門慘案”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5.6萬餘元。

一位接近昆明司法系統的權威人士稱,肖新祿是一個累犯,他曾多次犯招搖撞騙罪,2004年11月12日被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法院、2013年8月25日被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分別於2006年6月9日和2015年2月1日刑滿釋放。

那麼肖新祿為何對陳某一家痛下殺手,他們之間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

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2015年肖新祿出獄後不久,曾夥同陳某冒充警察共同作案,落網後在接受處罰時兩人產生矛盾,肖新祿懷恨在心。

記者採訪獲悉,對此,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曾經指控稱,2017年2月6日上午9:30左右,肖新祿和陳某夥同他人經事前預謀,在五華區建設路蘇家塘小區公交車站冒充警察,以被害人楊某購買黃色光碟需要處罰為由,詐騙對方7000元,然後攜贓潛逃,分贓揮霍。

同年2月28日上午11時左右,他們故伎重演,在五華區建設路中國建設銀行門口冒充警察,以被害人段某購買黃色光碟需要處罰為由,詐騙對方2000元后攜贓潛逃,分贓揮霍。

2017年3月30日、6月17日,兩人分別被民警抓獲歸案。

當地檢方認為,肖新祿和陳某應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刑事責任,且肖新祿繫累犯,應依法懲處。

在後來的庭審中,兩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無異議,但均對第一起指控的數額提出異議,肖新祿認為只有1900元,但陳某認為是1900元還是2000元記不清了,經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並質證的證據予以證實後,兩人對第一起指控數額7000元予以確認並當庭自願認罪。

對此,兩人的矛盾開始形成,肖新祿對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五華區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與檢方指控的內容基本一致,該院認為,肖新祿和陳某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肖新祿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2017年12月下旬,該院一審判決稱,肖新祿和陳某均犯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8年9月30日,肖新祿刑滿釋放。

然而,誰也沒有料到的是,肖新祿出獄後,竟然在昆明製造了這樣一起慘案,將陳某全家殺害埋屍。

2019年12月25日,12309中國檢察網發佈消息稱,近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肖新祿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昆明市檢察院認為,肖新祿故意非法剝奪陳某一家三口的生命以及在殺死被害人後非法佔有他們的財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認為,肖新祿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西南商報源點新聞記者 趙霖 黃平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源點新聞深度】創作,獨家發佈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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