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萬!深圳龍崗法院對假冒蘋果公司註冊商標案開出罰單

南都訊 記者 程昆 通訊員 張建國 近日,龍崗法院對一宗假冒註冊商標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喻某因組織工人大量生產假冒蘋果公司商標的平板產品,對外銷售牟利,非法經營數額逾2000萬元,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龍崗法院一審判處喻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42萬元,喻某的同夥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其中,1042萬元的罰金刑是龍崗法院有史以來所判處的最高罰金,宣判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1042萬!深圳龍崗法院對假冒蘋果公司註冊商標案開出罰單
1042萬!深圳龍崗法院對假冒蘋果公司註冊商標案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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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冒蘋果產品非法獲利超2000萬

龍崗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 被告人喻某在龍崗某小區裡租了一個房間,面積約十幾平米,屋內隨意擺上幾張桌椅、工作臺,就這樣形成了一個“工作間”。

與此同時,喻某收購大量二手蘋果手機和平板電腦,僱傭了數名工人,並在京東商城上註冊了“某全球專營店”、“某二手優品專營店”等三家店鋪。待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後,喻某開始了他的製假售假盈利工作。

而喻某的團隊工作安排也十分“有序”,有人負責更換、維修二手機器的屏幕、電池和後蓋等部件;還有人負責部分客服與售後服務工作,一條製假售假的流水生產線由此產生。截至被查出前,喻某的三家網上店鋪銷量非常可觀,經統計,涉案假冒產品的銷售金額超過2000萬元。

然而製假售假終究還是難逃法眼,喻某的“工作間”被發現。辦案民警在現場搜查發現的大量手機、平板電腦和耳機包裝盒、手機電池上均附著“iPhone”、“iPad”等商標標識。

喻某獲刑並處罰金,1042萬系龍崗法院史上最重罰金刑

據悉,該假冒蘋果公司註冊商標案由龍崗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主審。自2018年11月收案以來,承辦法官逐一釐清案件疑點難點,審理過程中還經過兩次退查。

最終經過兩次庭審,承辦法官逐一釐清案件疑點難點,一開始還多方辯解的被告人,面對判決書嚴謹的事實認定和邏輯嚴密的說理,終於無可抵賴,認罪服判。

經審理查明,喻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其行為已經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最終,龍崗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喻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42萬元,沒收其全部作案工具和電子產品。另兩名同夥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值得一提的是,該案判決作出的1042萬元的罰金也是該院史上所判處的最重罰金刑。案件宣判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而針對這宗案件,蘋果公司、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也致信感謝,稱這一案件順利辦結不僅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也保護了蘋果公司的商標權,該案的判處結果也表明,通過電商平臺銷售假冒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

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重視罰金刑適用

事實上,該案件只是龍崗法院審理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典型案例之一。另有一宗案件幾乎與上述案件同時判決同時生效也同樣值得關注。

該案為被告人田某等六人假冒華為公司註冊商標犯罪案,案情複雜、證據繁多,現場繳獲筆記本電腦中記錄的銷售數據多達十餘萬條,法院審理查明的非法經營數額超過1600萬元。龍崗法院對主犯田某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800萬元。宣判後,被告人田某等六人表示服從判決,判決現已生效。

南都記者從龍崗法院獲悉,截止今年8月20日,龍崗法院已受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75宗,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較2017年同比增長了53.06%,收案總數處於全市基層法院前列。

相關負責人介紹,知識產權犯罪屬於經濟犯罪,組織製假成本低、侵權獲利回報高,犯罪分子在高額利益的驅使下有組織地開展製假售假活動,嚴重侵犯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由於熟悉製假行業流程、有固定客源,犯罪分子在服刑後再犯的幾率較大。為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威懾力,從根本上剝奪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和條件,龍崗法院一貫重視知識產權審判中罰金刑的適用,以大幅提高知識產權犯罪成本,使犯罪分子無利可圖。上述兩宗案件的判決,特別是高額罰金刑的適用,就充分彰顯了龍崗法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的決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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