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檢察機關“三字經”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河南檢察機關“三字經”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建議企業研發推出產品驗證二維碼,以實現產品的可追溯;建議相關職能部門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加強對商標權的保護;建議適時推行鋼材等重要建築材料強制追溯驗證制度……

近日,一場座談會在河南濟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舉行。會上,檢察機關提出的一項項建議獲得企業肯定,參會的相關職能部門也紛紛發言,共同為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出謀劃策。


一段時間以來,河南省建築項目中不時有假冒濟鋼鋼材出現,濟源鋼鐵建築用鋼年銷售額減少三到四成。濟源市檢察院在辦理多起假冒濟鋼鋼材案件後,邀請市場管理、建築行業管理、公安等部門到企業現場辦公,研商治本之策。這是河南檢察機關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一個縮影。

檢察機關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如何發揮作用?“在依法打擊上突出‘嚴’字,在法律監督上追求‘準’字,在綜合治理上注重‘效’字。”河南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這樣回答。

河南檢察機關“三字經”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一追到底斬斷跨省犯罪產業鏈條

“涉案人員多,跨越地域廣,依法追捕上游漏犯,追加認定單位犯罪,實現對犯罪產業鏈條的全面打擊。”4月16日,在安陽市檢察機關對進一步做好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徵詢意見時,市政協委員、律師李慧峰對湯陰縣檢察院辦理的宋某等7人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案表示肯定。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間,宋某、王某等7人未經商標註冊權人許可,分別參與了生產載有“TILAMISUN”(仿製提拉米蘇TIRAMISU)的印版、現烤袋、生日帽、蛋糕盒、西點盒等,總計60多萬件,形成涉及河南、山東、河北、山西、陝西等省的製版、印刷、加工、銷售犯罪產業鏈。

湯陰縣檢察院在審查中發現,王某非法制造載有“TILAMISUN”的印版並出售,已涉嫌犯罪;安陽市永昌印刷有限公司涉嫌單位犯罪。湯陰縣檢察院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追捕王某以及追加認定安陽市永昌印刷有限公司為單位犯罪的檢察建議。檢察機關的意見得到公安、法院認可。2019年6月,湯陰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宋某等7名被告人四年零六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被告單位安陽市永昌印刷有限公司單處罰金1.5萬元。


河南省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負責人介紹,河南檢察機關對侵犯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類犯罪保持高壓態勢,2019年以來,共批捕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案件220件370人,起訴248件509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9件。

河南檢察機關“三字經”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罰當其罪打掉製假售假家庭作坊

在汝州市某鄉村,活躍著一個家庭作坊式非法加工點。霍某夥同妻子王某、兒子霍某某在2016年至2017年間,僱用村民加工“百年牛欄山”假酒盒,共計銷售186萬個,銷售金額434萬餘元。2017年9月,汝州市公安局將該加工點查封。2018年1月,霍某同妻子王某將被查封的機器設備及原材料轉移到另一處繼續生產。霍某還將已查封的1.95萬個假酒盒對外銷售。

2018年11月,霍某父子被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移送審查起訴。受指定管轄辦理該案的平頂山市湛河區檢察院審查認為,酒盒上有註冊商標標識,霍某父子的行為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霍某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物品,繼續違法生產、銷售,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的財產罪;王某涉嫌共同犯罪,但起的是幫助作用,年老體弱,認罪認罰,丈夫和兒子已被羈押,有身孕的兒媳需要照顧,檢察機關在追訴王某的同時,建議對其採取非羈押措施,並向法院提出適用緩刑量刑建議。

2019年9月和12月,法院經審理分別判處霍某及其兒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並處罰金;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


“改變偵查機關移送罪名,嚴格司法追訴漏罪,在依法追訴漏犯的同時又體現司法人文關懷。”河南省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負責人表示,該案被告人在判決後均未上訴,認罪悔罪,辦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綜合施策織密知識產權保護“法網”

“建議你局迅速開展農村地區假冒偽劣商品專項打擊行動,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的各類違法行為……”2019年5月,蘭考縣檢察院發現轄區內存在多起製假售假違法犯罪活動,並呈現由城市向農村擴散趨勢,於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隨後,該院與市場監管部門聯合開展了城鄉接合部農資、日用品專項打假活動。

在辦理肖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中,該院與行政執法機關建立聯絡員制度,加強工作銜接。針對行政執法機關在銷售金額認定上與公安機關意見不一致的情況,及時召開三部門聯席會議進行溝通,消除認識分歧。同時,該院認真做好對被告人的釋法說理工作,並舉一反三走訪企業,通過以案普法、現身說法等方式,消除了不少企業主對知識產權違法問題存在的漠視、僥倖心理。


“我保證以後守法經營,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坑害老百姓,不掙這種昧良心的錢了。”2019年10月,在案件庭審中,肖某後悔不迭地連聲說。

此外,河南省檢察院與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信息交流與通報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及時移送相關線索,對重大案件聯合督導督辦,對存在問題共同協調解決,對如何做好打防結合攜手開展調查研究。

濮陽市檢察院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聯合開展知識產權保護主題宣傳,發放宣傳資料1000餘份,接受群眾諮詢60餘次,現場受教育人數達數百人。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保護生產力,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營造保護創新的良好環境,更好服務保障發展高質量、治理現代化。”河南省檢察院負責人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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