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高档商场偷内衣,女检察官才是最大的傻瓜?

女大学生高档商场偷内衣,女检察官才是最大的傻瓜?

第一眼看到小V,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微微卷曲的长发,清瘦的身躯,让人实在很难把她跟“犯罪嫌疑人”五个字联系起来。

其实在来看守所讯问之前我已经初步在心里做出了倾向性的决定。

她是本地人,有固定住所,初次犯罪,没有任何刑事犯罪的前科或者行政违法的劣迹,最重要的是,她还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

只要她认罪态度良好,那么做个相对不捕,之后再争取看看能不能弄个相对不诉,也算挽救了一段前程。

还没开口,我就发现小V神情不对劲。双眼又红又肿,眼圈黑的厉害,脸上似乎还带着泪痕。

职业警觉提醒我,小V关在里面这几天莫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我把案情先放一边,先问她这几天过的怎么样?

小V没有开口,但是表情已经开始变化,不一会儿豆大的泪珠开始扑朔而下。

说实话,即使身为女同志,看到这样一位漂亮姑娘在面前落泪,也会心软的。

我连忙安慰她说,没事的,没事的,有什么情况,你可以跟我说。

几分钟后,小V终于停下了哭泣。呜呜咽咽地说看守总让她值夜班,晚上不给睡,室友故意让她错过了吃饭的时间,自己甚至被迫吃垃圾桶里的食物等等,导致现在几天没有吃饭了、没有睡觉,头痛地要炸开,人也像梦游一样。

依据小V的控诉,看守所并没有做好保障犯罪嫌疑人饮食和休息权利的工作,甚至还出现了“监室欺凌”的现象,这不是个小事情。我打开了讯问的笔记本电脑,在笔录上飞快地记录着。

小V是因为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报请我们院审查逮捕的。

某日的下午,小V挎着一个帆布手提袋,到本市中心城区的商场服装区试衣服,前前后后拿了六七件,之后看店里人多,想趁乱穿着店里衣服就走。

店员眼尖,立马叫住了她。

小V拔腿就跑,被两个店员抓住后,发现身上穿的裤子,是店里所售的商品,手中帆布袋里,除了这家店里的几件衣服,还有隔壁内衣店的产品。虽然拢共就几件衣物,但是名牌衣服售价高,加起来已经超过了本市盗窃罪的起刑点。

“女大学生高档商场偷内衣”,这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吸引眼球的新闻标题,在记录完需要调查的内容后,我把讯问内容拉回到具体的案件事实上。

我问小V当天去过几家店铺?

小V把头偏向左侧,怯懦地说,太多了不记得了。

案卷材料显示小V当天在这家商场里连续进出过四家店铺,但有两家因为没有顾客,她进去一会就出来了。

也许她的确对店铺的数量没什么记忆,我在心里暗暗替她解释。

我接着问,那你是否实施了盗窃行为?

听到“盗窃”两个字。

小V突然大哭起来,像受到巨大侮辱似的,情绪激动地把上身趴在桌子上,肩膀抖动个不停。

我没料到她又出这么大反应,抽了几张纸巾透过铁栅栏递了过去,小V接过纸巾,低着头用力擦了一通,才慢慢抬起头来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嗯?你出来的时候,身上是不是还穿着A店铺的衣服?”我继续追问。

“其实那个店里的裤子和我自己的裤子很像。”小V含糊的说

“那你手提袋里怎么还放着A店铺和B店铺的衣服?”

“可能是不小心和自己衣服弄混了……”小V的声音更低了。

“付钱要先叫柜员开小票再去收银台的,你可知道?”

随着我讯问的语气越来越强硬,小V的声音越来越低,到后来她就只是哭,对我的回答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这样一个文文弱弱的女子,怎么会有胆量去盗窃呢?我的心里一直说服不了自己。

小V一直呜呜咽咽,我想,反正案发地位于本市中心的高档商场,里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摄像头,小V的一举一动其实都被监控录像清清楚楚地照了下来。即使没有小V的供述,案件也能顺利认定,不如尽快结束讯问吧。

看我站起来打算走,小V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抬起头说:之前公安逼她在笔录上签字。

“他们一群男的,按着我的手,强迫我写名字”小V喏喏地说。

我翻开笔录展示给她看,问是哪一份,小V含含糊糊的说,全都是。

望着笔录上清秀工整的字迹,我一时拿捏不定,跟她说我会去调查的,并准备离去。

小V张了张嘴,仿佛还有话要说。

我站起来,看到自己之前递给小V的纸巾被她揉成一团丢在了脚边,虽然已被拧的皱皱巴巴,但纸巾的表面上却是干的

提审完小V的第二天,我收到两份新的证据材料。

一份是公安民警递交来的新的讯问和询问笔录。

另一份是小V在公安机关讯问时候的同步录音录像。

原来就在我提审的当天早上,小V室友向看守反应丢失了物品。而这个丢失的物品,在小V回到监房后,在她的裆部搜查到了。

而审讯录像则显示,她在公安机关提审的时候,不仅没有被强迫签字,还气势汹汹地跟民警对骂了半个来小时。

视频里的小V和我所见到的小V仿佛两个人。

看到这个场景,再想到我她提审的画面。

同样是那张白净秀丽的脸,在我这里弱柳扶风,却在刚抓进来的时候,斜着眼和公安同志拍桌子。我不禁冒出了一身冷汗。

因为按时间算起来,在我提审的时候,她的那里还一直藏着偷来的东西。

经过详细的调查,看守所的看守及小V同监房的室友并没有对小V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反倒是她,天天半夜不睡觉,在监房里走来走去,扰人清梦。

因为供述不诚,且又再次实施了新的盗窃行为。小V彻底断绝了自己出罪的可能。

在开完对小V做出批准决定书的文书后,我望着小V案子的案卷发呆,想知道自己提审那天看到的是小V的第几张面孔。

也许,当时在我诚恳地对她说,我一定回去帮你调查时,她就在心里把我当成了一个对她言听计从的“大傻瓜”。

一个只要我楚楚可怜,你就会偏向我的“大傻瓜”。

世界上总有一些这样的“聪明”人。以为可以依靠自己的“表演”和“伎俩”获得利益。同时为了让自己的表演显得真实,他们会长出两张、三张、甚至更多张的面孔。

其实,出来讨生活的,谁都不傻。

只是有的时候是不想跟你计较,有时候是不忍心当面戳穿。尤其是我们这些拿着法律放大镜的职业。当事人的小动作、小心思都能查的一清二楚。

而这些他(她)以为无关紧要的小事,可能最终毁了自己的前路。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几百年前,曹老先生就写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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