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二審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網絡傳銷系列案的二審判決書。反傳防騙快訊瞭解到,一審期間,成某華四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據該判決書顯示,該傳銷組織短短一年多時間以“三級分銷”推銷“黑茶麵膜”等產品的方式,大肆發展傳銷會員高達514萬餘人。
2014年12月19日,周某開、楊某良在長沙市註冊成立湖南奇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妙公司),周某開任奇妙公司董事長,楊某良任奇妙公司法人代表。
周某開、楊某良兩人以奇妙公司為依託,通過互聯網及微信平臺,以“三級分銷”模式進行傳銷活動。該模式實行會員制,由低到高分為勵志、時尚、魅力、奇妙4個等級。
奇妙公司規定,會員加入必須經過上線會員的推薦,通過掃描上線會員的微信二維碼確定推薦關係,並按推薦關係在會員系統中進行上下線排列組成層級。
新人上線會員推薦後關注奇妙公司公眾號併購買398元的“黑茶麵膜”等商品即可成為勵志會員,取得發展下線和返利的資格。
勵志會員發展的第一層下線會員總數達30人晉升為時尚會員;時尚會員其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會員總數達1000人即可晉升為魅力會員;魅力會員晉升奇妙等級會員需其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會員總數達5000人。
根據等級的高低,會員可獲得訂單佣金、消費積分、績效分紅等返利分紅。其中,所有會員均可獲得其三層下線會員消費積分額10%到20%的訂單佣金提成;時尚、魅力、奇妙級會員分別獲得其四至十二層下線會員消費積分總額1%的提成;同時,時尚、魅力、奇妙級會員每天可平均分配公司會員消費積分總額3%、2%、1%的全球分紅提成。
會員獲得返利的10%作為購物幣、5%作為旅遊幣,不能提現,其餘積分可按1:1的比例向奇妙公司兌換現金。
2015年3月17日,被告人成某華經胡某軍推薦成為奇妙公司會員後,便在婁底通過口頭、微信等方式,積極向他人推薦奇妙公司產品及經營模式,並創立了婁底最大的奇妙公司傳銷團隊“湘中奔騰團隊”。
2015年3月19日,被告人肖某亮在成某華的推薦下成為奇妙公司會員,並創立“蜜糖家”團隊,並直接或間接發展被告人張某勻、劉某等人成為下線會員後,積極發展下線,及自己投資購買下線的方式,提高會員等級獲取佣金、分紅。
截至案發時,奇妙公司共發展會員5143106人,會員層級結構共158層。其中,上述四名被告人均已升至奇妙級別,發展下線人數均在30人以上且層級均在3級以上。
原審法院認為: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別判處三年六個月到緩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二十萬到五萬元不等的罰金,公安機關分別扣押的違法所得150萬元、31.8萬元、100萬元、33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宣判後,成某華、肖某亮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法院認定基本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駁回成某華、肖某亮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