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條法律小常識

每天學習一點實用法律知識,我是您身邊的律師朋友。關注我,從此您就多了一位律師朋友。

1. 遇事先報警,遇官司前先請個律師吧,不要過分相信自己有什麼關係等等。

2. 14歲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負任何責任,14到16歲犯8種罪(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依舊要負刑事責任


3. 18歲就可以判死刑了。


4. 對於殺人,搶劫,強姦,綁架和其他惡性事件,法律說了,正當防衛,打死也沒事兒;但是現實生活中若非大惡事件,認定正當防衛非常苛刻。


5. 走在大街上,你看見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對,你一拳將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當防衛。


6. 拉電網防賊不算正當防衛,出了問題算故意殺人。


7. 男人強姦男人算傷害,但別以為不算強姦罪就沒事兒了。女人強姦男人不算強姦罪(評論區指出成立強制猥褻罪),但女人幫助男人強姦女人算強姦罪的幫助犯。


8. 女人以為男人會給自己好處然後發生了關係,結果男人沒有給她好處,女人沒法控告男人強姦。


9. 女人被強姦之後喜歡上了男人,男人依舊是強姦罪,但若雙方建立情侶關係的,現實中一般不按強姦處理。


10. 如是不滿14歲,即使女方承諾,依舊按強姦算。過了14,再嫩的女孩都是法律上的婦女了。


11. 安樂死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說“你把我殺了吧”然後你就把人家殺了,你是要負責任的,如果有人說“你把我手砍了吧”結果你把人家手砍了,你還是要負責任的,如果有人說“你扇我一巴掌”然後你扇了人家一巴掌,嗯,這個沒關係,不過要是打得人家桃花滿天開就另當別論


12. 如果有人說“這是我的勞斯萊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後你去砸了人家的車,這個沒有關係,當然,前提是勞斯萊斯確實是人家的,這說明,相比於人身健康,法律對於財產的保護就賦予了人們更多的自由。你對小孩子說“把壓歲錢給蜀黍吧,蜀黍給你存在銀行攢起來”然後你拿去消費了,這是盜竊罪……


13. 老婆在家威脅你要跳樓千萬不要當沒事,她跳下去你要負責的。


14. 如果你因為一時衝動犯了罪,一定要盡一切可能挽回,自首也好,搶救被害者也好,只要不像藥家鑫那樣子鬧得那麼大,這些行為都會減刑的。


15.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有可能會被追究包庇罪。


16. 要在一切你覺得可能出問題的時候保留證據,太重要了。


17. 籤合同時一定要閱讀並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註解等一切信息,對合同中不確定或者持不同意見的條款應提出商榷,如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拒絕簽字。合同一旦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後來有了麻煩, “簽字的時候沒看合同”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作為抗辯的理由。


18. 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行為。


19. 在證明一個人有罪之前,這個人就是無辜的。


20. 說某個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說法,說某個人對某件事情承擔法律責任則往往指民事責任。


21. 憲法是用來約束政府的,即約束政府不能踐踏個人的基本權利,沒有公民要遵守憲法一說。


22. 不是所有經簽字蓋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 在辦理比較重大的法律事務時,注意留存書面證據,有備而無患。


24. 要是你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一年過後才通過法院向傷害你的人提起賠償,法院是不會支持你的。


25. 乘坐出租車,司機過失駕駛造成你受傷,你可以選擇要求出租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因為你和出租車公司之間是運輸合同關係。


26. 你在轉贈財產給受贈人之前,你可以隨時反悔。但是,公證或因救災、扶貧等道德義務的捐贈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諾捐款xx元,後來沒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


27. 給別人借款只有借條不足為憑,必須提供對方收到款的憑證才行。


28. 你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前房東賣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訴要求補償。


29. 你在路上看見掛著“中國電信XX營業廳”,進去辦業務,裡面的人員也稱“我們是電信的”。結果發生一系列的問題,打電話給電信客服,宣稱不是電信自營營業廳而是授權營業廳,電信不承擔責任的話,可以起訴中國電信。


30. 合同裡寫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不交錢即不生效。


31. 還在擔心借車給朋友以後發生車禍,自己擔不擔責的可以放心。機動車駕駛員存在過錯的情形,大抵分為以下幾種:

①出借、出租的車是有問題的,存在導致該交通事故發生的致命缺陷;

②機動車所有人在出借時明知對方沒有駕照或明知對方是酒醉、服用了不能駕駛車輛的藥物等仍放任對方駕駛自己的車輛。

借車前你的義務是確認車子沒問題,以及對方開車沒問題,便問題不大。


32. 出於好意,讓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順風車,一旦在路上出了什麼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讓你賠償的!


33. 要是你沒證據證明有人因為挑逗激怒你的寵物咬傷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擔醫藥費吧。


34. 一棟樓上某戶人家中丟了某個物件砸傷了人,除1樓外的高層都可能被判承擔責任。除非,你能證明你當時家中空無一人。


35. 法律上不存在騙婚的說法,假設路人甲聲稱自己身價鉅萬,某女結婚後發現路人甲其實一文不名,以其欺騙為由要求離婚或申請撤銷婚姻或婚姻無效,均不被支持。


36. 進行離婚登記即為真離婚,如以假離婚時未公平分割財產為由起訴,很難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見的就是,為了買房夫妻雙方進行所謂假離婚,不動產轉移至一人名下,後來這方假戲真做拋棄另一方。


37. 在我國,8歲以下的自然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購買很多錢的app,或者撥通電話開通某項業務,如果家長有充分證據,蘋果和電信公司應當退還購買費用。因為8歲以下的兒童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其合同行為歸於無效。


38. 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譽權?不,因為小偷盜取他人財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許的行為,小偷的社會評價降低是正當的——社會不可能允許出現“德高望重”的小偷。


39. 公佈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隱私?不,雖然對於小偷來說,他肯定不希望別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對公眾來說知曉其身份是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道德的一部分。


40. 在酒桌上,別人不勝酒力你仍然力勸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41. A和B共謀搶劫,中途A肚子痛離開,B單獨搶C成功。此時,A雖然沒有實施搶的行為,但是會和B一樣承擔搶劫罪的責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譜。


42. 每次看電視,看到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判,沒收全部財產的時候,你覺得你懂它的意思嗎?這裡的沒收,是指沒收的合法財產,而犯罪所得的財產在判刑之前,已經全部予以收繳。如罪犯A經營房地產合法所得1000萬元,非法經營所得150萬元。這裡150萬在判刑之前就會收繳,1000萬合法所得,在執行刑罰時罰沒。


43. 很多人不理解死緩是什麼,說A被判死緩。實際上,死緩不是刑罰,而是死刑的執行方式。對死緩正確的理解是:A被判死刑,但是緩期執行。


44.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車上襲擊正在開車的公交車司機,這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且,該罪是行為犯。即你襲擊司機即構成,不需要任何損害結果。出現損害結果,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45. 小偷入室盜竊被發現,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劃了兩刀,被抓。入室盜竊除非數額巨大,不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為這兩刀,變成了入戶搶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你說你都走上這條路了,花點時間翻翻刑法又不會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會死。


46. 這兩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從銀行借錢出來放給其他人。如果你獲利巨大,可能被以此罪查水錶。


47. 有人問,我和你媽同時掉水裡,你先救誰?

你如果懂點刑法,必須先救你媽。在法律上,你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義務,當父母處於危險境地時,你具有法定的救助義務。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結果的,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而女朋友,僅僅是道德義務,不救不違法。當然如果領了結婚證,就另當別論了。兩個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們領了證再來問這個問題才有意義。同理,當自己的小孩與其他小孩同時落水,應當先救自己的小孩。


48. 熊孩子父母在場,也明知財物價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時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財物損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構成不作為的犯罪(包括其他類型的犯罪)。


49. 如果女的被騙著睡了就不要瞎嚷嚷被強姦了。


50. 如果警察著便衣且未表明身份,且你不知道其身份,打了警察,不構成襲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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