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中的引领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20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有关:

人才工作载体申报:(一)申报条件。1.申请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需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较强的研发能力。(3)至少与一名院士(专家)达成在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协议;(4)具有各项进站工作支撑条件。(5)建有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重大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设立工作站。2.申请设立专家服务基地需具备:(1)符合自治区“三大战略”总体布局和建设战略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2)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要求。(3)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较成熟的生产技术。(4)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申报范围: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型企业、现代农业企业以及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企业

“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及重大工程、生态保护建设需要进行,被推荐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人才组〔2015〕7号)(请从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下载)规定的条件。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5日。

发文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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