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离家不管妻儿 产权分割必须倾斜

案件回放

唐某和袁某婚后育有一子唐小糖(化名)。2002年购买北京市东城区胡家园XX号房屋登记在唐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初期感情较好,之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双方感情变淡。

长期离家不管妻儿 产权分割必须倾斜


袁某表示,双方于2000年10月入住。因为唐某有婚外情,其自2001年底就再也没有管过家。我自入住该房起至今一直抚养孩子,唐某自2001年起因有婚外情而抛弃妻儿搬走与我分居至今,未管过我和孩子。唐某自搬走后未对家庭和孩子支付分文,也未尽抚养义务。唐某曾经允诺过将诉争的东城区的房屋归我和孩子所有,因此,袁某诉称,要求享有XX号房屋100%的产权份额。

对于唐某有婚外情的事实,袁某提交了医疗手册、信件及照片,对此唐某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予以认可,但证明目的不认可。对于唐某向袁某借款的事实,袁某提交了唐某签署的借条字据。唐某虽认可上述借条字据确系其签署,但认为双方并未有真实的借贷关系产生。在庭审过程中,唐某认可其于2001年底至今离家。双方均均同意离婚,认可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

经审理,法院综合本案情况,判决:准许离婚;唐小糖归袁某抚养,唐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涉案房屋归唐某、袁某共有,唐某享有上述房屋40%的产权份额,袁某享有上述房屋60%的产权份额。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永慧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唐某、袁某享有涉案房屋的产权份额。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双方均认可唐某自2001年底离家,袁某自行抚育年幼的唐小糖,对家庭尽了较多的照顾义务,对孩子亦尽了较多抚养义务。袁某在同唐某调解达成的一致意见中亦包括其继续自行抚育唐小糖的内容,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从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考虑予以判决。涉案房屋虽系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上述因素,对双方对涉案房屋享有的产权份额,法院予以适度酌定。

恒略律师提醒: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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