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遗体谁做主?”遗体捐献拟出新规:生前未反对由近亲属决定

公益总是与一个“捐”字联系得很紧密。无论是捐钱、捐物,还是捐时间(做志愿者)、捐步数、捐能量,都是做公益的一种体现。今天要说的这种方式有些特殊——遗体捐献。

为进一步鼓励遗体捐献,8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作出规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这条消息引发了不少争议。的确,遗体捐献不是简单地献爱心做好事,而是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及物质利益等多种因素。如何凝聚社会共识并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都是推进遗体捐献所面临的巨大考验。

“我的遗体谁做主?”遗体捐献拟出新规:生前未反对由近亲属决定

01

“在苦苦等待中死去”

中国器官移植缺口巨大

遗体捐献的作用,一是用于医学研究和教学,二是用于器官移植、拯救他人。中国对遗体捐献的鼓励措施,主要是由于在器官移植方面缺口巨大。

据统计,中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150万人,而只有约1万人能够得到移植。这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对于肾移植、肝移植的需求,我们不时可以看到“求肾源”、“求肝源”之类的新闻。

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系统性地在移植手术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国家。这一点也饱受国际社会的指责。

2015年,中国全面停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唯一合法来源。三年多来,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一些鼓励措施也相继出台,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015年,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为2766例;

2016年——4080例;

2017年——5148例;

2018年——6302例。

截至2018底,我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2.1万例,捐献大器官突破5.8万个。中国的器官捐献量已经位列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和巨大的需求量相比,现有的数字还显得太单薄。

“我的遗体谁做主?”遗体捐献拟出新规:生前未反对由近亲属决定

此外,现在很多专家提出反对活体移植,认为让一个健康人捐出一个肾或者切除一部分肝,会对捐献人的健康造成损伤,还会有并发症的风险。所以对“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需求就更大了。

由于可用的器官供体太少,有些病人要等好几年才能找到合适的供体,还有一些人,则在漫长的等待中死去。

02

观念与伦理:

“死无全尸”还是“获得新生”?


谈到遗体捐献,自然绕不开传统观念的问题。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要留全尸”、“入土为安”……中国人的死亡观念里,保留遗体的完整性依然很重要。要说将自己的遗体捐出去,很多人还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当然,新的观念也在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这样的观念: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是没有意义的,遗体捐献却可以为他人和社会带来帮助。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是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另一种形式的重生。

这两年,新闻上总是出现一些因为意外去世的人决定捐出器官的事情,有些捐赠者是只有几岁的小朋友,往往让人泪目。

“我的遗体谁做主?”遗体捐献拟出新规:生前未反对由近亲属决定

2016年底,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管理的“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网站,在支付宝开通了“一键登记”通道。不到10秒钟,我们就能完成公民器官捐献的登记注册。现在已经有超过50万人登记注册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登记只是一种个人意愿的表达。真正要完成器官捐献,不仅要符合医学条件(如器官功能良好,没有严重传染病等),还需要经过家人的书面同意。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能够坚定家属同意在其逝后器官捐献的决心。

03

法律与利益:如何规避“器官买卖”?


新的法律草案的规定,其实是遵循了“推定同意”的原则,即如果逝者在生前没有表态,默认其实同意捐献器官的。

这一做法在国际上已有先例。例如,西班牙法律规定:如果生前没有提出书面要求不捐献器官,就默认你同意捐献。

“我的遗体谁做主?”遗体捐献拟出新规:生前未反对由近亲属决定


这种做法可以极大地提升遗体的捐献率,但也会带来许多现实风险。

伦理的风险在于,遗体不同于一般的遗物,亲属是否有权利自行决定?一个文明社会对人的尊重,并不会因为人的逝去而消失。

现实的风险在于,会不会出现为了获得器官,而故意放弃抢救病人?这种担忧绝不是无端的。就在8月26日,新京报刊发了题为《失踪的肝和肾:神秘救护车、46万封口费、千里外的医院》的深度报道:

53岁的李萍(化名)重伤入院,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随后发现,“捐献”并非通过正规途径,而是医生的个人行为。县检察院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对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类似的“器官买卖”现象并不不少见,已经形成黑市。如果没有严格的措施避免公民遗体捐献的器官流入黑市,贸然采用“推定同意”做法的是不慎重的。

这里面还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捐献遗体,究竟该不该、能不能获得物质利益?

我国的器官捐献一向是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的。不过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的标准各地有所不同。而这种救助如何与“器官买卖”完全划清界限也是一个难题。

04

困境中的探索

对于遗体捐献,国家目前的做法还是侧重通过宣传倡导改变公众的观念,使更多人自觉参与到捐献者的行列。

对遗体捐献的需求和鼓励,催生了一门新的职业叫做“器官捐赠协调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劝说重症病人和家属同意遗体捐献。

这些人有的来自医院,有的来自红十字会,有的是全职,有的是兼职。可想而知他们的工作会遇到多大的阻力:向一个陷入悲痛的家庭要遗体,挨骂挨打也不意外。

时间也是这些“器官捐赠协调员”的敌人。器官移植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往往需要在几个小时内就完成,协调员必须争分夺秒才行。

移植器官紧缺的问题当然不止在中国存在,全世界都在想办法。

不久前,日本文部科学省通过了一项“在动物胚胎中培育人体器官”的研究。以前因为伦理方面的风险,这类此类研究是被禁止的。这条规定于2019年3月解禁,研究团队称,在培育阶段,如果人类细胞超过胎儿脑细胞的30%就中止试验,若成功培育出目标器官则继续进行实验。

这项研究的结果如何,全世界都在关注。但即使技术上取得成功,也依然难以避免巨大的伦理争议。

【结 语】

世界确实太复杂了。即使是公益这样听起来神圣美好的事情,也会受到无数现实因素的影响,想做好事并不容易。

遗体捐献,拷问着社会的文明尺度,也考验着法律制度与监管水平。社会每前进一步,都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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