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多次約會只談“精神戀愛”男子酒店抱住女友:我忍不住了

導語】精神戀愛,指的是一種追求心靈溝通,排斥肉慾的戀愛方式,也被稱為拍拉圖式的愛情。在男女感情中,都說男人是以下半身思考的動物,而女人則是同心靈感覺來判斷。因為男女構造的不同,導致了思維方式的不同,當某些觀念沒達成共識,就可能會產生矛盾。

情侶多次約會只談“精神戀愛”男子酒店抱住女友:我忍不住了


近日,在浙江溫州,樂清市人民檢察院審理了一起強姦案,而當事人竟是一對情侶。

20歲的姑娘小曾是江西人,在樂清一家企業上班。在今年7月份,小曾通過手機認識了一位老鄉李某,瞭解後發現李某比自己大9歲,在江西工作。而李某在聊天中經常對小曾噓寒問暖。

自己身處異地,加上對同鄉人的一份親切感,小曾也慢慢地對李某產生了好感,兩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溫。在李某的一次表白下,小曾同意了他,但表示自己喜歡精神戀愛,不發生肉體關係。李某也同意了小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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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人戀愛期間,李某也經常跑來樂清和小曾約會,但每一次約會,兩人都沒有發生肉體上的關係,李某雖然非常想更進一步,但也是很尊重小曾,始終沒有表示出自己的想法。

8月28日,李某和小曾再次在樂清相見,當晚兩人在酒店吃夜宵,李某突然發現小曾時不時的在手機上與別人聊天,這讓李某很不舒服,覺得很沒有安全感,衝動的李某突然一把抱住小曾,並強吻了她。受到驚嚇的小曾連忙反抗,可李某已經無法控制自己了,並試圖與小曾發生進一步的關係。小曾一邊大喊,一邊咬他,卻沒有任何作用,於是便拿出手機大叫:我要報警了!這時李某才清醒過來,趁著李某不注意,小曾溜到了衛生間,趕緊報了警。

民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將呆在原地的李某抓獲,並對此事進行了調查。由於小曾報案及時,一些證據也都得以留存,而李某也承認了自己的行為,表示當時太沖動,沒忍住,清醒後才後悔不已。

近日,樂清市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開庭審理,李某因強姦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對此,不少網友提出疑問,雙方都是情侶了,為什麼還算強姦呢?對此,檢察官表示,在法律上,無論雙發是什麼關係,只要男方違背女方的意願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就有可能涉及到強姦等罪名。

雖然是情侶關係,但是如果女方不願意發生關係,作為男方,一定要尊重女朋友的意願,任何時刻都要保留理性,不能因為自己一時衝動而犯了大錯。而作為女方,也要時刻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在溝通和勸阻無果下,一定要在安全的情況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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