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泸县第三届“劳动美·龙城美” 职工摄影比赛

征集令|泸县第三届“劳动美·龙城美” 职工摄影比赛

泸县第三届“劳动美·龙城美”职工摄影比赛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职工群众闻令而动、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抗击疫情。正是他们直面疫情的“最美逆行”、迎战艰险的“义无反顾”,为漫漫冬日注入涓涓暖流、为龙城大地镌刻传奇大爱!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泸县总工会、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泸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第三届“劳动美·龙城美”职工摄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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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泸县总工会 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泸县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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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劳动美·龙城美”。重点突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暖心瞬间、感人场景,生动展现“大爱无疆、不屈不挠、众志成城、勇于牺牲、乐于奉献”的泸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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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时间

2020年4月20日——4月27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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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内容

(一)参赛作品务必主题突出,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纪实性;

(二)参赛作品内容要与泸县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创造手法、表现形式、艺术风格、单幅组照、黑白彩色不限。非泸县的作品勿投。

(三)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参赛者必须将作品名称、作者名字、联系方式、拍摄地点等信息资料备注在作品中,JPG格式,1M以内,获奖作品在展出时调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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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要求

(一)本次活动的参赛者,应是泸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会员。主办单位将根据四川工会网上工作平台数据库核实参赛者身份信息,确定参赛者资格。

(二)参赛作品应为一次性拍成的原始图像,符合纪实性原则。采用电脑进行修改、拼贴、合成、移植或其他特技手段加工制作的作品谢绝参赛。

(三)参赛者必须保留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以供获奖后提交原始图像文件。

(四)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并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由投稿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五)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在互联网、媒体上进行展示和宣传、对入选及获奖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使用、收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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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金镜头奖2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1名),银镜头奖4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2名),铜镜头奖6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3名),新秀奖10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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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联系人:李晓松,联系电话:13982402192,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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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本次摄影赛由泸县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影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作品一经上传即视为作者同意并自愿遵守影赛征稿规定。评委会拥有作品评选的最终决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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