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

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4月23日集宁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4月24日集宁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集宁区201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振告,决定批准《关于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编辑:王晶晶 胡晓然

审核:张洁 徐吉宝

终审:郑少慧

来源:集宁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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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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