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縣司法局:及時對社矯對象採取干預措施

黃河新聞網長治訊:4月3日晚,黎城縣司法局社區矯正股股長接到上遙司法所所長報告稱,社矯對象程某已連續2天未在APP上籤到,並在督促其簽到時遭拒,一再表示要外出打工。面對此形,若不及時對程某採取干預措施,極有可能導致脫管,甚至誘發重新違法犯罪。

黎城縣司法局:及時對社矯對象採取干預措施

黎城縣司法局及時對社矯對象採取干預措施

4月4日,在向縣局分管局長和局長彙報分析後,分管局長、社矯股長、司法所長一行三人驅車來到程某所在村。在村幹部的協助下,順利見到了程某及其家屬。交談中,面對程某的抵抗情緒,三位工作人員耐心傾聽,與程某促膝談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表示將想方設法幫其解決目前沒有經濟收入的困境。同時,對程某的親屬進行了說服教育,使其認識到親屬在程某社區矯正中的重要作用,盡職盡責擔負好監護責任。

最後,程某和家人表示要珍惜黨和政府給予的機會,服從監管,遵守有關管理規定,積極認真悔改,爭取早日迴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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